市郊区中小学校长守则提要:管理民主,校务公开。认真履行校长职责,探索现代管理制度,自觉遵守学校民主管理程序并主动接受师生和社会监督,党政团结,作风正派
来源自 维修市郊区中小学校长守则
为规范全区中小学校长依法办学,提高学校办学水平,规范办学法人——校长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精神,现制定中小学校长守则。该守则共有八条,具体为:
一、坚持方针,科学办学。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认真履行职责,自觉接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和督查,促进学校可持续发展,不断提高教育质量。
二、依法治校,以德立校。自觉遵照国家法律、法令、法规管理学校,建章立制,规范办学行为。加强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创建学校文化。
三、学生为本,德育为先。坚持“以学生发展为本”,有效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重视学生思想品德教育、人文素养提高、心理素质培养、创新精神培养,培养学生学会学习、学会做人。
四、建设队伍,提升内涵。重视师德师风的建设和教师专业素质的提高,大力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建设一支与学校发展相匹配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五、推进教改,打造特色。全面推进课程教材改革,不断深化教育教学创新,努力建设学校特色,争创社会信任的品牌学校。
六、管理民主,校务公开。认真履行校长职责,探索现代管理制度,自觉遵守学校民主管理程序并主动接受师生和社会监督,党政团结,作风正派,维护教职工和学生合法权益。
七、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更新观念,勇于创新;虚心学习,科学决策;积极进取,追求卓越;敬岗爱业,以身作则;廉洁奉公,公正、公平、诚信待人;合情、合理、合法处事。
八、安全第一,从严治校。完善学校安全管理机制,做好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建立健全校舍安全预警机制,制定防灾、防险应急预案,做好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为青少年营造健康发展的环境。
二○一四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