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人民医院保卫科工作制度提要:保卫干部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意,必须经常联系3~4个科室,帮助督促科室建立和完善
来源自 报告第一人民医院保卫科工作制度
1、保卫干部(经济民警)每日上、下班必须准时到岗到位,工作时间须着警服,并保持警容严整。
2、责任区内必须经常不间断地巡查,并做好辖区的安全防范工作,及时了解区内动态,就地调处一般问题,做好案情处理记录。
3、保卫干部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意,必须经常联系3~4个科室,帮助督促科室建立和完善安全制度并加以落实。
4、对前来报案的人员要态度和蔼,热情周到,对一些情节较重的,要陪同受害人一起到公安机关报案,不能以任何理由推诿、拒绝。
5、保卫干部每周参加由科室组织的院内安全检查,根据各自分管的内容进行认真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6、在调查办理案件中,保卫干部必须以事实为依据,公正、文明、依法办事,不发生冤假错案,不拖延时间。
7、对报警求助的,必须及时赶赴现场,认真调查并处置,处理结果要及时向科领导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