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优秀团干部、团员评选制度提要:注意了解和掌握团员青年的思想情况,及时反映和听取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并能主动进行疏导教育工作
: 人事中学优秀团干部、团员评选制度
为了加强团的自身建设,提高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素质,表彰先进,树立榜样,鼓励和激励广大团员青年积极进取,奋发成才,并推动我校校风与学风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一、评选范围
我校在册共青团员。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团员
1、积极要求进步,认真学习党、团有关知识,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团的纪律,遵守《中小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按时参加团员注册,履行团员义务和权利。
3、注重品德修养,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举止文明,交往得体。
4、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助人为乐,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
5、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学习刻苦认真,成绩优秀。
6、积极参加校园各项活动,在活动中有突出表现。
7、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青年志愿者活动。崇尚科学,敢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
8、积极参加班级工作,具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模范作用强。
9、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在团的组织和宣传教育活动中发挥重要作用,并在某一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二)优秀团干部
1、符合优秀团员的全部评选要求。
2、热爱本职工作,以身作则,能够带领和组织团员青年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3、注意了解和掌握团员青年的思想情况,及时反映和听取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并能主动进行疏导教育工作。
4、坚持原则,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在团员青年中具有一定的威信和号召力。
三、评选程序
1、评选工作要有组织,有领导地进行。“优秀团员”、“优秀团干”每学期评选一次。
2、各团支部要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做好评选工作,并及时将人选名单上报校团委。
3、各班团支部上报人选经校团委审核后,在全校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为3天,学生对初选结果如有异议或意见,可向校团委提出,校团委对同学反映的问题进行认真调查、核实,反映问题属实的取消其评选资格。
4、在推荐的校优秀团员中,择优选送上级团组织表彰(名额视当年上级团组织分配名额而定)。
5、校团委将公示后的优秀团员名单及材料存档备案。
四、表彰办法
1、评选出的优秀团干、团员填写《优秀团干申报表》、《优秀团员申报表》,由校团委进行表彰奖励。
2、获奖者在获奖名单公布一年内受到国家法律法规或校规校纪处分者,将取消称号,并追回证书。
五、本评选办法由校团委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