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章程提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罗小平一人出资成立陕西安康z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特于2011年8月5日制定并签署本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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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建立企业所有权、经营权分离的管理体制,增强企业自我发展和自我约束的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罗小平一人出资成立陕西安康z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特于2011年8月5日制定并签署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名称为陕西安康z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z实业集团)。
公司住所为陕西省石泉县城关镇长安坝中段。
第三条 公司经营范围为:公路、桥梁、码头、港口建设与养护、房屋建设与施工;防欧防古装饰材料装修;建材生产及加工,机械修理、五金家电批发零售、餐饮服务、汽车运输、汽车代驾服务、机械设备租赁、房地产开发、矿山开采等(以上经营范围凡涉及国家有关专项专营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公司网站进行公告。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五条 公司经登记机关登记注册后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资格,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第六条 自公司登记注册之日起,公司营业期限为长期。
第七条 公司下设 三个子公司,分别是石泉县z公路养护有限责任公司;z县z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z建材有限责任公司。5个分公司,分别是四川z路桥建设工程股份有限z分公司;陕西z建筑有限公司陕南分公司;z县路桥工程公司;z县机械设备租赁公司;z县z饭店。
第二章 公司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如下:
z(身份证号:z)
第九条 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如下:
罗小平,出资额:1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0%,出资方式:货币,出资时间:2011年8月5日。
第十条 执行董事为公司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文件。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并建立完善的财务、人事等制度。并对其承担相应责任。
第三章 财务、会计和劳动用工制度
第十一条 公司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财务、会计制度、依法设置会计帐簿,进行会计核算。
第十二条 公司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制,自当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第十三条 公司劳动用工制度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由公司人事管理部门起草,职代会通过,董事长决定后执行。任何员工不得以资历、技能、职位为借口,做违反劳动用工合同、违背公司章程、不利于公司发展的事。工资执行标准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技术工资+浮动工资四部分构成,具体实施办法由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提出,职代会通过执行。
第四章公司机构及其产生的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十四条 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审议批准董事、监事的报告;
(三)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四)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五)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六)对公司合并、分离、变更公司形式、解算或清算作出决议;
(七)修改公司章程;
(八)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五条 公司不设立董事会,由股东本人担任或股东任命其他人为执行董事。公司不设立股东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设立行政领导班子,设立监事。
执行董事向股东负责,行使系列职权:
(一)执行股东的决定;
(二)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四)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制定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六)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