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门卫突发事件处置预案(三)提要:任何人违反突发事件处置预案的,由教育行政部门追究其行政责任,因玩忽职守、渎职行为的,情节严重并造成严重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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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创建安全文明校园,确保师生人身和国家财产的安全。如发生不法分子闯入学校从事非法活动,应按下列规定处置:
一、学校建立门卫突发事件处置领导小组,突发事件处理由处置领导小组全面负责。
二、处置领导小组有下列人员组成:
1、组 长:王国平(副校长)
2、副组长:*(总务主任)、*(德育部主任)
3、组 员:*(卫生老师)、*(德育部副主任)*(德育部副主任)*(卫生老师)*(综合治理)、 **(团委书记)
三、突发事件应采取下列措施:
1、立即关闭校门,双人护卫,校内发出预警(非正常铃声、电话、呼叫)。
2、全校教职员工以保护学生安全为第一责任,必要时可采取正当防卫或紧急避险。
3、根据事件可控程度,报警或110或按报警联网系统。
4、启动报告程序。
5、协助公安人员侦捕不法分子。
6、协助卫生机构救治病人,作好情况登录,并及时通知家长,做好抚慰工作。
7、与保险公司联系,尽早介入,做好理赔工作。
8、依法采取其他有效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四、任何人违反突发事件处置预案的,由教育行政部门追究其行政责任,因玩忽职守、渎职行为的,情节严重并造成严重后果,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五、本预案仅适用**学校管理范围。
六、本预案从制定之日起实施。
**学校将坚决做好门卫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师生人身和国家财产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