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公司)计算机使用管理规定提要:微机操作人员在开/关机时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在停止使用微机时必须切断所有连接电源;严禁随意频繁开关计算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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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计算机资源供公司各部门办公使用,严禁移作他用。
第二条配置原则:
1、确实出于管理需要且实际管理基础已达到微机处理条件。
2、部室操作人员微机使用能力达到该业务所需微机操作水平。
第三条 综合管理部为公司计算机配置、维护和管理部门,有权对公司各微机运行情况进行监管和控制。
第四条各部门微机只准许由部门负责人提出、综合管理部审查、副总经理核准的办公人员使用。
第五条日常使用:
1、各微机只许装置OFFICE软件;如因工作需要装载其它专业软件的,事先必须向综合管理部提出书面申请,经综合管理部审查如实后报请副总经理核准并组织安装。
2、非经部门负责人同意,任何微机不得提供他人使用。
3、微机操作人员在开/关机时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在停止使用微机时必须切断所有连接电源;严禁随意频繁开关计算机。
4、所有外来光盘或软盘必须验证确无病毒后方可投入使用。
5、各部门微机操作人员要根据部门负责人的要求定期做好各类数据的备份工作。
6、严禁利用微机从事个人行为或破坏管理秩序的其它活动。
7、各部门所制作的文件如需实现打印的,必须由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认可、综合管理部负责人检查照准有效。
8、本公司只设在1号机上设置网络服务器,各部门如需上网查阅资料的,必须办理相应手续后方可上网查阅信息;严禁上班时间查阅与本职工作无关的网络信息。
9、除综合管理部及公司邀请的专业技术人员外,任何人不得随意拆卸所使用的的微机或相关电脑设备。
第六条信息安全维护:
1、各微机可在综合管理部提供的技术支持下键入微机开机密码,该密码知晓权在副总经理、部门负责人和操作人员,修改权在副总经理。
2、各部门文件原则上不要求加密;如因保密需要需另加密码的,必须申报公司领导予以备案。
3、未经部门负责人许可,严禁将载有公司涉及经营管理、生产(工程)技术、销售合同等信息的软盘带离公司。
4、各部门如有微机操作人员离职的,必须经公司指定人员验收各种加密程序确实解密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第七条奖惩措施:
依据“谁使用 谁保管”的原则,微机操作人员对微机的使用、维护及信息安全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1、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根据实际情况给予20元以上罚款、取消微机使用资格、不列入当年度各种奖励考虑人选乃至除名处分:(1)擅自使用他人微机或外设设备造成不良影响的;(2)严重违反微机操作规程,造成微机无法正常工作的;(3)私自安装、使用未经许可的软件(含游戏)的;(4)从不及时清洁电脑及相关外部设备的。(5)未经任何防范杀毒措施,擅自使用外来软件导致微机系统崩溃的。(6)上(值)班期间使用微机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行为的。
2、凡发现由于使用人员因违章作业等原因导致系统崩溃无法作业或造成硬件损坏或丢失的,其损失由当事人如数赔偿。
3、综合管理部将定期对认真执行本制度的微机使用人员提出奖励。
第八条本制度中所涉及的微机设备,包括微机及相应外联设备。
第九条本制度由综合管理部制定,其解释权、修改权亦在综合管理部。
第十条本制度从20XX年3月18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