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学生宿舍管理条例提要:自觉维护宿舍楼内的安静,不准吵架、打架、酗酒、划拳、燃放鞭炮、玩球、跳舞、打麻将、大声喧哗或影响他人休息和学习
自 www.liushuye.com大学学生宿舍管理条例
学生宿舍是大学生在校期间学习和生活的重要场所,是反映大学生精神文明面貌的窗口,是培养社会主义建设“四有”人才阵地。因此,为了加强对学生宿舍的管理,给学生创造一个文明、整洁、舒适、安全的生活环境,特制定本条例。
第一章 管理机构与组织
第一条 校设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党委各一名副职和各院、系总支书记或副书记所组成。
第二条 院系设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各院系总支书记、副书记、团委书记、辅导员和学生分会主席所组成。学生会设学生自律管理委员会,由学生委员会所组成。
第三条 学生公寓管理中心(简称管理中心)是校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常设管理机构,由后勤集团领导,主要负责学生宿舍住宿、卫生、安全、校产、水电、维修等管理工作,并依照《西北大学学生宿舍管理条例》规定和《西北大学学生生活区有关规定》,做好管理工作。
第四条 学生楼各楼设楼长和管理员,各宿舍推选舍长一人配合学管中心共同做好宿舍管理工作。
第二章 住宿管理
第五条 学生宿舍的分配和管理由学管中心负责,学生住宿必须按照分配的房间、床位居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调换和占用。
第六条 每个学生必须遵守《西北大学学生行为准则》,不准有任何违背《准则》的行为。
第七条 自觉维护宿舍楼内的安静,不准吵架、打架、酗酒、划拳、燃放鞭炮、玩球、跳舞、打麻将、大声喧哗或影响他人休息和学习。
第八条 维护宿舍文明,不准在宿舍经商做买卖,不准传看淫秽书刊录相和张贴淫秽画张,不准散发传单、广告。
第九条 宿舍不准异性入内和逗留,更不准留宿外人和异性。
第三章 宿舍卫生和管理
第十一条 各宿舍应推选舍长1人,负责本舍文明、卫生、安全等方面工作,安排轮流值日打扫卫生,保持室内和室外整洁,协助学管中心工作,开展创建“文明宿舍”活动。
第十二条 讲公德、讲文明。不准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不准在宿舍楼道、厕所、洗脸间乱贴、乱画、乱倒污水、剩饭菜、乱放自行车。
第十三条 保持环境卫生、不准向窗外倒污水、垃圾、扔果皮、纸屑和杂物,更不准向窗外扔瓶子。
第十四条 要讲究卫生,按照“学生宿舍卫生要求标准”每天要打扫卫生、整洁内务。每周三下午四点为全校大扫除时间,各宿舍要进行彻底清扫。
第四章 宿舍安全管理
第十五条 学生进入宿舍楼必须自觉佩带校徽或出示证件,服从管理,遵守管理制度。每天早6时开楼,晚23时30分关锁楼门,熄灯就寝,节假日延长到24时。
第十六条 学生上课时间不接待会客,休息时间会客在值班室。会客时间:中午11时30分—13时,晚上16时30分—21时。客人因特殊情况需进入宿舍必须出示证件,经门卫人员核实登记暂押证件后,方可进入。无证者谢绝入内。
第十七条 学生要遵守作息制度,按时归宿、起床。晚归须出示证件说明情况,经登记后方可进入。任何人不准爬门翻墙进入宿舍,更不准无理取闹。
第十八条 严禁在宿舍私拉乱接电线、使用电炉、煤油炉、酒精炉、电褥子、台灯和各种电热器,严禁在宿舍楼生火做饭,严禁在宿舍挂床帘和点腊烛,违者严肃处理,并对违章造成经济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
第十九条 人离宿舍,必须关灯和拔掉各种电源插头,必须关窗锁门,现金要存入银行,贵重物品要妥善保管,携物出楼应到值班室登记。
第二十条 学生宿舍钥匙入门内或忘带,应先找其他同学开门,如全舍同学都没带钥匙,可持学生证到本楼各楼长处借用备用钥匙。任何人不准橇门扭锁进入宿舍。
第二十二条 门卫值班人员必须佩带袖章(胸章)在门口值班,要坚守岗位,认真负责,严格把好出入门关。
第二十三条 全体同学要提高警惕,防火、防盗,配合学管中心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发现可疑情况,应及时报告。
第五章 宿舍家具和设施管理
第二十四条 学生宿舍家具和设施由学管中心按照标准统一配备和管理,学生负责使用和保管。
第二十五条 学生宿舍家具和设施配齐后,学管中心要建卡登记,由舍长验收后签字。毕业或其它原因离校时,要按家具设施登记卡进行验收,一切齐全后,方可办理离校手续。如有丢失或损坏要照价赔偿,情节严重者要给以政纪处理。
第二十六条 宿舍家具设施未经同意不准擅自搬动和拆卸(方登、椅子除外)。如有丢失和人为损坏,除追究责任外,要照价赔偿。
第六章 宿舍楼水电管理
第二十七条 学生宿舍已安装限电装置,供电采取限时限量管理。每次早上6时—8时,中午12时—14时,晚上18时—23时30分,假节日延长到晚上24时。研究生宿舍限量250W内,其它学生宿舍限量150W内。
第二十八条 学生宿舍要做到人走灯灭,插座上无插头,因超量用电造成断电,应到学管中心找维修工进行维修,并交纳配件费1元。严禁学生私自维修。因违章使用电炉等电热器造成断电,除严肃处理外,要对损坏的配件承担经济赔偿。
第二十九条 学生楼学生要有节约意识,用水要做到人走龙头关,打开龙头无水时要关好水龙头,谨防来水后出现长流现象。
第七章 宿舍维修管理
第三十条 学生楼内的维修由学生公寓管理中心。
第三十一条 学管中心下设维修组,在维修办公室和各楼值班室设有维修登记本,学生可就近进行登记报修(维修办公室电话:88306320、8830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