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供应商、协力厂商品质辅导规定提要:除即时向供应商反馈问题外,定期与供应商之品管、技术、制造单位人员开会讨论不良问题的原因与对策
源自 制度公司供应商、协力厂商品质辅导规定
1.总则
1.1制定目的
为加强对供应商、协力厂商的品质辅导,提升原物料品质,特制定本规章。
1.2适用范围
凡本公司供应商,协力厂商之辅导管理,除参照公司相关的供应商管理制度外,适用本规章。
1.3权责单位
(1)品管部负责本规章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2)总经理负责本规章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
2.供应商管理规定
2.1供应商、协力厂商调查
(1)实施采购前,应办理供应商(协力厂商)调查,并填具《供应商调查表》。
(2)供应商调查小组由采购、品管、生技、生管人员组成。
(3)调查内容包括价格评估、品质评估、技术评估、生管评估,设备评估等。
(4)评估合格之供应商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列,准予采购。
(5)未经调查或未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列的厂商,须经总经理特准后方可采购。
请参考《供应商调查》制度之规定。
2.2供应商、协力厂商评鉴
(1)评鉴项目包括品质、交期、价格、服务和其他方面。
(2)每月考核一次,每半年综合评鉴一次。
(3)评鉴等级划分。
(A)90.1~100分为A等供应商(协力厂商)。
(B)80.1~90分为B等供应商(协力厂商)。
(C)70.1~80分为C等供应商(协力厂商)。
(D)60.1~70分为D等供应商(协力厂商)。
(E)60分以下为E等供应商(协力厂商)。
请参考《供应商评鉴》制度之规定。
2.4供应商、协力厂商评等处理
(1)E等供应商(协力厂商)为不合格厂商,予以除名、停止交易。
(2)D等供应商应予辅导,若三个月内未能提升至C等以上,视为不合格厂商予以除名。
(3)C等供应商予辅导,若六个月内未能提升至B等以上,视为不合格厂商予以除名。
(4)B等供应商维持交易,视需要可予适当之辅导。
(5)A等供应商应予优先采购,增加交易量、优先付款等优惠。
3.供应商辅导规定
品管部导供应商之品质辅导,必要时可请其他部门(如开发、生技、制造等)协助、配合。
3.1辅导方式
对供应商、协力厂商辅导之方式一般有下列几种:
(1)不良对策。
提供品质不良之数据、原因,协助厂商寻找对策。
(2)到厂验收。
到厂商所在地进行验货,提前发现不良。
(3)品质培训。
协助厂商品质培训。
(4)管理辅导。
协助厂商进行品管体系的诊断与建立。
(5)其他辅导。
视具体情形采取其他辅导方式。
上述方式可单独采用,也可以同时进行,视具体厂商状况确定。
3.2不良对策
(1)由本公司品管部统计、汇总在供应商(协力厂商)所交物料在进料检验与制程使用中不良数据、原因分析。
(2)除即时向供应商反馈问题外,定期与供应商之品管、技术、制造单位人员开会讨论不良问题的原因与对策。
(3)协助追踪采取对策后的进料不良与制程不良状况。
3.3到厂验货
(1)针对常在进料检验中发现不合格的供应商(协力厂商),由本公司品管部派员在厂商生产并检验完毕待出货前,前往厂商驻地作出厂检验。
(2)出厂检验发现问题时应及时与厂商相关人员讨论,并设法寻找对策。
(3)视具体情况决定经到厂验货合格之物料,送至本公司后是否需再作进料检验(一般被期仍需检验,待品质稳定后可取消进料或取消到厂验货)。
3.4品质培训
(1)本公司举办相关品质培训时,邀请供应商(协力厂商)相关人员参加。
(2)本公司派员到供应商驻地,对其相关人员作品质观念、意识、知识、技能等方面的培训。
3.5管理辅导
(1)针对品质管理体系不健全之供应商(协力厂商),由本公司派员对厂商之品管体系进行诊断。
(2)诊断后提出问题与建议之报告,供厂高改善。
(3)必要时,由本公司人员协助厂商建立品管体系的各项制度、规范、方法。
(4)视需要,可聘请本公司以外之专家为供应商作品质诊断或辅导。
3.6其他辅导
视具体发生情形,采用其他有效之辅导方式。
3.7辅导记录
对供应商(协力厂商)之辅导,应由相关责任人员填写《厂商辅导报告》,并交品管存档。
4.附件
[附件]HC03-1《厂商辅导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