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广州市xx房地产开发公司
乙方:广州市xx物业管理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国物业管理条例》、《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广州市物业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等国家、地方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x·御院实行专业化、规范化、一体化的物业管理服务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座落位置:x·御院位于广州市x华路168号;占地面积:34045平方米;建筑面积:325704.96平方米;其中住宅246684.72平方米;物业类型:住宅区(住宅区或组团、写字楼、商住楼、工业区、其他/低层、高层、超高层或混合)。
第二条 管理事项
1.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问、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房屋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来自:www.liushuye.com)(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天线、加压供水设备、配电系统、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中水系统等)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
3.本物业规划红线内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绿化、室外泵房、路灯、自行车房棚、停车场)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4.公共环境(包括公共场地、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5.交通、车辆行驶及停泊。
6.配合和协助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安全监控和巡视等安全防范工作,(但不含人身、财产保险保管责任)。
7.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8.法规和政策规定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项。
第三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5年。自20x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与物业管理公司议定年度管理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本合同的规定,制订该物业的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实施细则,自主开展各项管理经营活动,但不得损害大多数业主(住用户)的合法权益,获取不当利益。
2.遵照国家、地方物业管理服务收费规定,按物业管理的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深度,测算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并向甲方提供测算依据,严格按合同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不得只收费不服务或多收费少服务。
3.负责编制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4.有权依照法规政策、本合同和管理公约的规定对违反管理公约和物业管理法规政策的行为进行处理;
5.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整体管理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人或单位,不得将重要专项业务承包给个人;
6.接受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及有关政府部门的监督、指导,并接受甲方和业主的监督;
7.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8.建立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9.开展有效的便民服务工作;
10.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原委托管理的全部物业及其各类管理档案、财务等资料;移交本物业的公共财产,包括用管理费、公共收入积累形成的资产;对本物业的管理财务状况进行财务审计,甲方有权指定专业审计机构。
11.不承担对业主及非业主使用人的人身、财产的保管保险义务。
第六条 管理服务费用
l.根据双方的协商的管理服务标准及政府的有关指导价,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住宅区多层(七层以下)每平方米建筑面积1.5元,住宅区高层(七层以上带电梯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1.8元,商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2元,(公共分摊费用按实际发生向各户收取,不包括在物业管理费内。)
2.支付期限:每月1日至31日;方式:交纳现金或通过银行委托划帐。
3.乙方对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房屋专有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
4.房屋建筑(本体)的共同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与更新改造,由乙方提出方案,经双方议定后实施,所需经费按规定在房屋本体维修基金中支付。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的收取执行市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的指导标准。甲方有义务督促业主缴交上述基金并配合维护。
第七条 奖惩措施
1.合同期满后,乙方可参加甲方的管理招投标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获得管理权,但根据法规政策或主管部门规定被取消投标资格或优先管理资格的除外。乙方全部完成合同责任并管理成绩优秀,多数业主反映良好,可以不参加招投标而直接续订合同。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补偿;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相应补偿。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来自:www.liushuye.com)并有权终止合同。
3.因甲方房屋建筑或设施设备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因乙方管理不
第九条 其他事项
1.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六个月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3.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4.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提交广州市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
5.本合同本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6.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负责人: 负责人: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