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码:
联络地址及电话: (承租方保证该地址为有效之联系及通信地址)
受托方:广州市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xx南华路1~3号铺
委托方(承租方)同意依照受托方与出租方就 物业(以下简称"该物业")达成之条款承租该物业,同意向广州市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支付人民币 元整(小写¥ ),作为承租该物业之诚意金。在交付诚意金时,委托方已实地详细地勘察过该物业,对该物业的座向、面积、质量都认可,如出租方同意以人民币 元整(小写¥ )出租该物业,则委托方同意受托方无需委托方另行指示,即可将诚意金即时转为定金转交出租方。如出租方拒收受托方代为转交的定金,则受托方需于 日内原银无息退回上述款项给委托方。兹有关交易条款作出如下委托:
一、该物业现有之产权凭证(如《房地产证》或《商品房买卖合同》)所注面积为 平方米;本次交易承租该物业租金为人民币 元(小写¥ )。
二、承租方于签定本协议后于 天内由受托方约定出租方签定房屋居间租赁合同,逾期视为违约。
三、租赁期为 个月,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四、承租方须在签定房屋居间租赁合同之时向出租方支付相当于 月租金的租赁保证金和 个月租金,共计人民币 元整(小写:¥ )。
五、租赁其间,每月所发生的管理费、电话费、煤气费、水电费、有线电视等费用,由 方支付。
六、基于受托方在促成租赁中所提供之服务,于签署房屋居间租赁合约时,委托方须支付受托方相当于租金的50%作为服务费。
七、若委托方在受托方代为转交定金给出租方后逾期或违反本协议任何一条款,则需承担违约责任,即所付定金不要求返还,(来自:www.liushuye.com)且承诺向受托方支付上述服务费作为违约金。如该物业最后由委托方或亲属、代理人未经受托方的情况下进行交易,委托方仍须向受托方支付上述违约金,并且受托方可以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八、本委托函一式两份,委托方及受托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即生效,具有法律约束力。
九、备注(协议双方约定):
委托方: 受托方:广州市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经办人: 经办人: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