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三亚名城地产有限公司
乙方:三亚黑白广告有限公司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名城假日广场喷绘广告"制作及安装达成如下协议:
一、制作费用构成明细。(见附件)。
二、合作金额为:¥叁万贰仟捌佰玖拾元整(¥32890元)
三、竣工时间:20xx年1月2日8:00前完成挂幅C安装,1月5日前完成挂幅A、B安装。在此安装时间内,如因三级以上风力而使工作不能正常进行,则工期顺延。
四、付款方式:待乙方制作安装完毕,甲方验收合格后。三日内付给乙方总款的50%(即16445元),保修期满后三日内余款(即16445元)一次性付足。
五、权力及义务:
1、甲方提供广告报建所需法律文件手续。
2、挂幅悬挂地点由甲方指定。
3、在乙方按合同规定的条款及内容制作安装完成并交由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有义务按合同规定及时付款。
4、喷绘广告内容及安装位置由甲方确定,但必须保证所挂墙体、竹架安全,且竹架外延平整。
5、安装完成后15日内为保修期,在本条第3款的前提下,乙方保证该广告无论因为任何情况掉落、损毁、遗失,负责将该广告修复或重新补做,(来自:www.liushuye.com)同时造成其他后果均由乙方承担。保修期后,乙方不再承担保修责任,但如因广告及其附属物掉落造成后果,仍然由乙方承担。
6、本合同费用中包含广告制作费、安装费、相关部门报建费(时间为3个月)。乙方在提供发票时应同时提供广告报建批文。
7、如乙方安装延期,按1000元/天扣除违约金,不足一天按一天计算。
8、甲方同意乙方在安装时,为求悬挂安全,将挂幅按以下分割后安装:
挂幅A:分割为上下两块
挂幅B:分割为上下两块
挂幅C:分割为四块
六、其它:
1、合同执行过程中如遇争议及未尽事宜,双方均应互谅互让,友好协商解决。
2、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由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名城假日广场喷绘广告制作及安装费用明细
一、总喷绘面积 1496平方
挂幅A:规格:16mX25m 数量:1幅
挂幅B:规格:12mX25m 数量:1幅
挂幅C:规格:22mX36m 数量:1幅
二、喷绘单价:18元/平方(0.5mm喷绘布)
三、喷绘费用:18X1496=26928元
人工费: 40元/人/天X10人X3=1200元
辅材费:762元 报建费:500元
税金: 2400元
利润:1100元
合计:32890元
甲方: 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