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房部库房管理制度
(一)客用品库房管理制度
1、此库房由库房管理员专人负责,每周星期三、星期四发放各楼层客用品,其它时间保持关闭。
2、库房管理员每周星期一、星期二根据客房出租率填写《仓库用品申请表》,经客房部经理签字审批后,从大库提取客用品至客房部库房,并记录有关提货量。
3、每周星期三、星期四各楼层领班根据客房出租率填写《楼层客用品统计表》,并凭该表领用客用品。
4、库房管理员原则上可按领班申请的数量发放客用品,如领班申请的数量与客房出租率差异较大时,为了实现成本控制功能,库管应向客房部经理说明情况,并按客房部经理的所做的决定发放客用品。
5、发放客用品时,库房管理员应将实际发货量填写在《楼层客用品统计表》相应栏目内,并与领货人分别签字确认,妥善保存原始单据,以备每月的客用品盘点之用。
6、每月第一周星期二库房管理员对各楼层储物柜进行检查并将过多的客用品予以收回,合理控制经营成本。
7、楼层报损的客用物品需凭楼层主管书面证明经客房部经理审批同意后方可补领。
8、被客人带走或损坏的客用品需凭前台挂帐的《杂项通知单》给予补发。
9、被客人带走或损坏而客人拒赔的客用品需凭大堂经理或前厅部经理签发的减免《杂项通知单》给予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