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劳动条例
一)招收录用
酒店录用员工,实行公开岗位、公平竞争、全面考核、择优录用的原则。所有应聘人员需先到人力综合办填表,部门面试,部分岗位须进行笔试、技术测试或实际操作考核。用人部门须认真考核应聘人员,正确评估应聘者业务水平及职业操守。能够达到岗位要求,确认录用后报人力综合办建档方可入职。
主管以上负责人必须报分管常务副总审核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入职。
二)试用期:
酒店新录用的员工,不论职位高低,一律经过一至三个月的试用。以对员工的职业素养及能力进行实际考察。试用期限内,如不称职或有违反酒店规章制度,将会被随时解除试用而不需作任何补偿。
三)试用期满:
符合转正条件的员工需先填写个人转正申请,部门经理审核意见,人力综合办经民意考察通过后上报分管常务副总审核,总经理审批合格者,给予办理转正手续。
员工转正签订劳动合同或临时用工协议。
四)体格检查:
员工在被录用时,必须通过健康检查,体检合格者方可录用。若患有传染性疾病,酒店将按卫生部门有关规定处理并不予以录用。
五)调职与晋升
1、酒店可根据工作的需要,对员工进行岗位(工种)的调动。
2、为创造公平的员工工作环境,部门将对每一位员工工作表现纳入日常考核,结合工作业绩技能水平、思想品德、学历和个人爱好经批准后给予调职或升职。所有员工均有升职的机会,升职主要根据员工本人德、能、勤、绩及工作经验、岗位是否空缺而定。拟提升至管理级以上者,须参加管理培训及通过升职考试。
3、任何员工希望调换工种,原则上要在原岗位服务满一年,并征得原部门、接收部门及人力综合办同意经考核合格后报分管常务副总审核,总经理批准,由调入部门办理调职手续。
4、入职,调职或升职一至三个月属试用期,领取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达到岗位要求后,领取该岗位转正工资。
六)离职:
1、辞职:指因个人原因而提出的离职。
员工在试用期内要求辞职,应提前10日提出申请书。若未能提前提出申请,则需向酒店交付相当于10日薪金的款项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员工试用期满转正后要求辞职,应提前30天递交申请书,经批准后办理后离职手续。若末能提前30天提出申请,则需要向酒店交付相当于本人30天薪金的款项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2、辞退:指因员工违反酒店规定或工作达不到要求,经培训后仍不能胜任工作者,被要求离职。
3、开除:员工在酒店服务期间,严重违反酒店纪律,犯有严重过失,对酒店造成经济及名誉上的损失或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给予开除并追究其造成的损失。
被核准辞职、辞退、开除的员工须在最后工作日后2天内办理离职手续,否则将按每延迟一天给予处罚30元的罚款的办法处理。
酒店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