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为了进一步规范各门店工程部明火作业操作程序,贯彻“预防为主”消防结合工作方针,确保公司消防安全制度的全面落实;
政策:规范各门店工程部日常工作,保证公司消防安全工作达标;
前言:各门店以及配送中心近阶段发现工程部在厨房区域和工程部内有明火作业迹象,为了严肃公司消防安全规定,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具体规定如下:
日 常 管 理
(1) 工程部内严禁使用电器取暖设备;
(2) 工程部内严禁有明火作业;
(3) 工程部内严禁吸烟、闲谈及打私人电话;
(4) 工程部内严禁堆放杂物和工作无关的工具及物件;
(5) 工程部内按五常法要求:常组织、常规范、常整顿、常自律、常清洁;
操 作 规 范
今后各分店及配送中心如需明火作业时,应到经理处开《动火证》(见附件),并由营运经理通知保安部监管,现场一定要配置灭火机和相关灭火器材;
施工结束后,保安配合工程部检查现场,确保无安全隐患,方可离开;
各分店小修小补三类作业,具体情况,将由工程部统一管理;
规定重申,如有违反公司消防安全制度以及行为,按员工手册相关规定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