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统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1、为了有效地、科学地组织能源统计工作,保证能源统计资料的准确性与及时性,发挥能源统计工作在节能减排活动中的重要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2、 能源统计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对酒店的能源消耗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提供统计资料,实行统计监督。
3、工程部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全集团公司统能源计工作。
第二章 能源统计报表的管理
1、 根据酒店实际情况,由工程部制定编排能源统计报表。
2、 工程部及时对能源进行统计工作,做到统计资料的时效性和有效性。 3、 每月进行一次能源统计分析,对能源消耗情况进行总结分析,为领导层决策提供准确资料。
4、 建立健全各项能源统计资料、台帐,并及时归档管理。
5、为确保能源统计报表数字的正确可靠,运行抄表员工应仔细核对抄表数据,签字后报工程部值班工程师。
6、 根据《统计法》要求,在工作中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各种报告统计数据准确完整,经工程部总工程师签字后及时上报。
第三章 能源统计资料的提供、积累和保管
1、 酒店向外提供能源统计资料,公布能源统计数字,一律以工程部所掌握的能源统计资料为准。
2、 酒店各项主要能源统计资料,由工程部值班工程师掌管。
3、能源统计资料采用台帐形式,按月进行整理分类,以便查看。
4、编制的能源统计台帐和加工整理后的统计资料,必须妥善保管,不得损坏和遗失。对已经过时的统计资料,如认为确无保管价值,应呈请主管领导核准,方可销毁。
第四章 能源统计数字差错的订正
1、能源统计资料发出后,如发现错误,必须立即订正,不得推诿拖延。
2、报表如发生数字错误时,应及时用电话或口头查询订正:
①日报表当日发现差错时,应及时用电话或口头查询订正,隔日发现差错时,应在当日日报上说明。
②重大差错必须以书面形式订正,上报酒店管理层。将《能源统计数字订正单》贴在原报表上,并将原报表数字加以订正,以防误用。
第五章 能源统计工作的交接
1、统计人员调动工作时必须认真办妥交接手续,在未办妥以前,原任统计人员不得擅离工作岗位,更不得因工作调动而影响统计工作的正常进行。
2、统计人员调离工作时,必须做好下列工作:
(1)、将经办工作的情况全面地向接替人员交待清楚;
(2)、培训接替人员的业务,使其能独立工作;
(3)、所有统计资料(包括原始凭证、统计手册、台帐、报表、文件、历史资料等)与统计用具(如计算机、绘图仪、书刊等),应一一造出清单移交。
第六章 文字说明与分析报告
1、文字说明与分析报告是统计报表的重要组成部份,编制统计报表要做到:月报有文字说明,季报、年报有分析报告。
2、文字说明是统计分析的基础形式,必须根据统计报表中各项主要指标反映问题,说明产生的原因、影响及其后果。
3、分析报告应以报表为基础,以检查计划为重心,测定计划完成程度,分析计划完成与未完成原因,并提出改进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