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家长委员会工作制度提要:家长委员会权利1)听取学校工作报告,审议学校工作计划,对学校各项工作提出咨询和建议
源自 物管手册中学家长委员会工作制度
一、组成
1.广州市Z中学家长委员会是在学校行政办公室、教导处领导下由学校德育处负责管理,学生家长代表参加,发挥社区、家庭和学校三结合教育功能的组织。
2.学校家长委员会下设年级家长委员会分会,年级分会由各年级组建,并报校家长委员会批准.
3.校家长委员会设主席一名,秘书长一名.均由家长代表担任.其成员由各年级分会推荐组成.
二、宗旨
坚持“全面发展、人文见长”的办学思想,加强家庭与学校之间的联系,优化家庭教育环境,实现家庭、社会、学校教育一体化,促进青少年素质全面和谐的发展。
三、权利和义务
1.家长委员会权利
(1)听取学校工作报告,审议学校工作计划,对学校各项工作提出咨询和建议,制定家长学校的办学纲要和计划。
(2)召开家长会会议,家长代表会议,研究有关事宜并做出决议。
(3)总结、交流家庭教育经验。
(4)向学校领导反映学生家长的意见。
2.家长委员会义务
(1)协调、帮助学校搞好教育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参加学校组织的有关教育教学活动(如听课、评课等)
(2)宣传学校教育教学的优秀成果和经验。
(3)大力支持学校办学,帮助改善办学条件。
(4)家长委员会的资金由家长委员会自行筹措或赞助。在主席、秘书长的安排下负责参加每次会议的家长代表和教师代表就餐与活动。
(5)学习家教知识,积极参加家长学校学习活动,提高自身素质。
(6)协调社会各个方面支持学校德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