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矿公司组织纪律提要:必须维护正常的管理程序和工作程序。一般情况下,各级管理人员不得越级越权发布指令处理问题。越级越权的指令和调度
采矿公司组织纪律
为严明纪律,创造一个良好的生产、工作、生活环境,保证公司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促进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夺取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双丰收,特制订ZZ采矿公司组织纪律。
1、必须维护下级服从上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各项工作中,上级发出的指示或已经形成的决议、决定,必须无条件地坚决贯彻执行。
2、必须维护正常的管理程序和工作程序。一般情况下,各级管理人员不得越级越权发布指令处理问题。越级越权的指令和调度,下级可以拒绝执行,但临机处置情况除外,处置者事后必须向直接管理者说明情况。
3、对上级的指令或决议、决定有异议或认为指令、决议、决定有错误或执行有困难,应当场提出并可逐级或越级反映情况,提出建议和要求,但指令、决议、决定未发生变更前,不得终止执行。执行上级指令、决议、决定所发生的错误或事故,由指令者负责。若错误指令违犯劳动法规或执行错误指令会危及员工生命安全、损害公司财产,下级可以拒绝执行,但应立即将信息反馈给指令者。
4、在紧急情况下必须当即处理的问题;或直接管理者不在岗不能延缓处理的;或已接受直接管理者委托;或上级已明确指令处置者处置的问题属于临机处置情况。
5、每个员工必须无条件地服从组织调动和分配(包括科室、坑口、班组分配的生产、工作任务和调整的岗位班次)。生产坑口范围内的调动,由坑口研究决定,报主管经理批准后,送行政办公室备案,下发正式调动通知单。行政科室的人员调动或越车间、科室的调动由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发出工作指令,以行政办公室下达的公司调动通知为准(临时性调动可作口头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