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机关事管局安全保卫制度提要:机关大院大门由门卫每天早上七点打开,晚上十一点关门;办公楼大门每天早上六点半打开,晚上十点半关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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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局机关安全保卫工作,确保机关大院各项工作正常运转,经研究决定,制定安全保卫制度。
1.安全保卫工作由安全保卫科负责督促、检查,其他科室配合协调
2.机关大院内日常安全保卫工作由门卫负责,门卫必须坚守岗位,忠于职守,按时开、关大门;建立来访登记制度,对出入机关的外来人员、车辆进行询问登记,查询出入大门可疑物品;严禁小商小贩、推销商品等可疑、闲杂人员进入大院内,外来车辆不准在机关大院停放过夜。
3.机关大院大门由门卫每天早上七点打开,晚上十一点关门;办公楼大门每天早上六点半打开,晚上十点半关门。
4.节假日或者遇见突发事件非常时期,由办公室根据局领导指示安排24小时值班人员;值班人员要按时到岗,切实履行职责,严禁在值班室赌博。
5.各科室人员要加强防火防盗意识,注意用火用电安全,各股室下班前要将各项电器开关关掉,检查保管的财物是否存放安全;要把办公室的门窗、文件柜、保险柜等锁好栓牢。文件、印章、档案等重要资料必须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妥善保管。
6.各科室人员不准随意带自己的亲人,朋友到办公室摆弄电脑等活动,有特殊情况须事先得到本局领导的同意并到门卫值班室进行登记。
7.为加强文件安全保密工作,各股要妥善保管文件,尤其要加强秘级文件保管,避免泄密丢失。
8.每季度由安全保卫科组织在机关范围进行一次安全检查,主要检查内容为机关大院人防、物防落实情况;在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保卫薄弱环节,要采取补救措施,及时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