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中学关于进修教育硕士学位的奖励、补贴办法提要:尤其是鼓励教师参加提高学历水平的在职进修。经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对参加教育硕士在职进修并取得学位的教师给予奖励和补贴。办法如下
文章 来自 www.liushuye.com高级中学关于进修教育硕士学位的奖励、补贴办法
为了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和教学业务水平的提升,学校倡导教师挤出时间参加学习进修,尤其是鼓励教师参加提高学历水平的在职进修。经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对参加教育硕士在职进修并取得学位的教师给予奖励和补贴。办法如下:
1、对参加本学科进修(含教管方向)并取得教育硕士学位者,学校给予一次性奖励人民币壹万捌千元整(¥18000.00);
2、对参加非本学科进修并取得教育硕士学位者,学校给予一次性奖励人民币陆千元整(¥6000.00);
3、脱产进修期间享受教师负荷工资、绩效工资的平均数;
4、教育硕士学位获得者上班期间的职务和称号津贴在原有基础上上浮伍拾元人民币,逐月发放。
5、以上1至3项的奖励和补贴在教师取得教育硕士学位并与学校签订五年以上工作协议后兑现。
6、本办法自20**年4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