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服务中心员工手册(意见稿)提要:在工作时间内,未经允许,不得擅离工作岗位或接见亲友,不得打私人电话,不得听收音机、录音机,不得看电视或与业务无关的书籍杂志
www.liushuye.com劳动服务中心员工手册(意见稿)
第一章 工作守则
第一条:为贯彻公司的宗旨,促进员工团结奋进,加强劳动纪律,提高工作效率,构建后勤服务总公司“安全、优质、高效、和谐”的服务体系,特制定本守则。
第二条:员工应诚实守信,团结互助,尊重他人,钻研业务。
第三条:忠于职守,遵守规章制度,服从各中心主管人员指挥,用心做好每一项服务,不得敷衍塞责。
第四条:保持仪容整洁,按规定着装,佩带证件标识。
第五条:对内认真工作,爱惜公物,减少损耗,提高质量;对外师生至上,优质服务,真诚热情,礼让三先。
第六条:在工作中要主动发现问题,并及时化解、妥善处理;一旦发生问题,必须立即向直接领导汇报,不得作虚假报告或借故拖延。
第七条:在工作时间内,未经允许,不得擅离工作岗位或接见亲友,不得打私人电话,不得听收音机、录音机,不得看电视或与业务无关的书籍杂志,不得利用电脑玩游戏等与工作无关的内容,不得利用工作之便干私活。
第八条: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他人牟利,不得接受馈赠、收受回扣或谋取其他不法利益。
第九条:在服务场所拾到他人物品,应尽快归还失主或上交有关部门,不得私自占有。
第十条:自觉维护工作场所及周围环境的安全、卫生、整洁,防止盗窃、火灾及其他意外发生。
第十一条:遵守上下班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严格执行岗位交接班制度。
第十二条:因工作需要调整岗位时,应服从调动,不得拒绝。
第二章 招聘、辞职和辞退
第十三条:公司长期合同工制职工,经考核合格,可聘任上岗,签订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合同自生效之日起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合同期满自行终止,如需续订,须经双方同意。
第十五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公司有权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1. 合同制员工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2.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的;
3、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造成经济或名誉上重大损害的;
4. 无理取闹、打架斗殴、聚众闹事、威胁领导,或对学校安定造成威胁,严重影响工作秩序和社会治安者;
5. 公司依法宣告破产、依法被撤销、解散或其他原因终止的。
第十六条: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公司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 因公负伤、致残、丧失劳动力者;
2. 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处于孕期、产假期和哺乳期者;
3. 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医疗期者;
第十七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员工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1. 在试用期内的;
2. 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所在公司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员工身体健康的;
3.公司不履行合同或违反国家有关政策、法规,侵犯员工合法权益的。
第十八条:解除劳动合同时,双方应尽相应义务,因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责任方应负赔偿责任。
第十九条:员工因故自行辞职,须提前三十天递交书面辞职申请,得到批准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第二十条: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必须在明确离职之前,及时到所在部门办理工作交接及物品归还等手续。如员工不办理相关手续擅自离职,由此所造成的损失由员工自负。
第三章 工资和福利
第二十一条:员工工资按员工所在公司工资系统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员工工资与其工作表现、工作业绩及所在部门的经济效益挂钩。
第二十三条: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员工加班时间,经领导批准的必要的超时加班,应支付加班工资或在营业淡季安排调休。
第二十四条:公司根据工作需要发放劳动防护用品。
第二十五条:公司按政府有关规定为员工办理养老保险。
第四章 考勤与请假
第二十六条:考勤
(一)范围:
公司所有员工。实行坐班制的部门,每日按八小时进行考勤。迟到、早退累计三次作旷工一天计算。实行其它工作制的部门,由各部门制定实施办法,由公司办公室备案。
(二)考勤办法:
1、坐班员工要认真遵守上下班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勤,坐班员工由办公室负责考勤。
2、各部门必须确定一名兼职考勤员,具体负责本部门考勤统计上报工作。
3、各部门考勤员要认真将本部门当月考勤汇总表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于次月二日前报送公司办公室。
(三)、奖惩制度:
考勤是员工年度考核重要内容的量化,也是评选先进部门和先进个人的重要依据。各部门负责人在考勤中要认真履行职责,按时准确地上报本部门的考勤情况,对考勤工作好的部门和个人要给予一定的物质和精神鼓励。
第二十七条:请假
(一)、事假:凡请事假的员工根据规定扣发工资及有关待遇。
1、员工因私事请事假,需如实说明事因,事假一般每月不超过3天。
2、事假期间不发工资,当月工资扣减加班后按实(月工资总额—事假天数*月工资/21.75天)计算。
(二)病假:员工请病假,需持指定医院诊断书,方可请假;病假期间的工资待遇,具体规定如下:
1.员工病假在一个月以内发给本人工资的80%。(基本工资与综合补贴之和的比例,以下相同)
2.员工病假超过一个月以上的,从第二个月起发给本人工资的60%。
(三)旷工:
对未办理请假手续及请假未被批准就擅自不上班或请假逾期不归而未办理续假及未被批准者,按旷工对待。旷工在二天(含二天)以下扣发半月工资及有关待遇;旷工二天以上五天以下,扣发当月工资及有关待遇,并待岗处理;连续旷工时间超过五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十天的,予以辞退。对虽办理请假手续,但经核实,属弄虚作假者仍按上述规定予以处理。
(四)、请假程序
公司员工请假,本人必须填写《泰州师专后勤服务总公司员工请假条》,按审批权限批准后,方可请假。未经批准,擅自不上班者,按旷工对待。
(五)、审批权限
(1)员工请假一天以下,由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报公司办公室审批:一天以上,由总经理审批。
(2)请婚假、丧假、产假,由所在部门负责人签注意见后,公司办公室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予以审批,上报总经理。
第五章 职业培训
第二十八条:公司重视员工素质、能力的培养提高,鼓励员工努力学习,完善自我。
第二十九条:积极参加所在公司计划组织的在职培训。
第三十条:对有利于公司生产、服务、经营批准的员工培训,公司应负担部分或全部费用。接受培训的员工应承担相应的义务,具体情况可根据培训内容、时间长短,签订不同的培训协议书。员工单方面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应赔偿公司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包括培训费用及其他损失。
第六章 劳动争议
第三十一条:因工作原因需要投诉,应逐级上诉。
第三十二条:对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或对公司采取的处罚行为等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