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学院校园机动车辆交通管理办法提要:停车场地安排:接送校领导的车辆在综合办公楼地下车库停放,学校车队中巴、大巴车辆在主校区原篮球场停放
源 自物业论文科技学院校园机动车辆交通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校园机动车辆的管理,维护校园交通秩序,创建安全、文明、有序、和谐的校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科技职业学院校园治安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机动车辆进出校园采取验证制度,院机动车辆出入证由保卫科统一制发。
二、凡来我校办事的非营业性车辆(除礼遇车辆外)统一实行换证登记制度,否则拒绝入院,入院车辆须按规定停放,车辆出院凭我院临时出入证换取车主有效证件。
三、营业性车辆不准进入学校,如遇特殊情况(病人、乘车人携带较重物品等)应凭有效证件办理登记手续,方可进入校园。
四、如有礼遇车辆(外宾、来宾,上级领导乘车)入校,接待部门应事先通知保卫科。
五、停车场地安排:接送校领导的车辆在综合办公楼地下车库停放,学校车队中巴、大巴车辆在主校区原篮球场停放,教职工车辆分别停放在食堂地下车库、图书馆地下车库,其他车辆由保卫科指定的临时停车点停放。
六、机动车载物出门,必须凭有关部门盖有印章的出门证明(需有物品名称、数量),方可出门。
七、机动车在校内行驶时严禁鸣笛,行驶速度应在10公里/小时以内;严禁在校园内酒后驾驶、无证驾驶、学车。
八、**科技职业学院车辆出入证在校只限本车使用,不能转借他人。
九、正常情况下,主校区车辆进出学院一律由学院正门(南大门)进出,东、北门原则上不许车辆通行。
十、校内施工车辆,应由施工单位提供有关方面的证明提前在保卫科登记,履行有关手续后进入校内施工,并严格遵守校内有关规定。
十一、凡进入校园的车辆不按要求停放者,首次发现由保卫科发放书面整改通知,屡次者上报院纪委给予全校通报及移交交警处理。
十二、特种车辆(执行任务的警车、救护车、消防车)不受以上条款限制。
十三、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由保卫科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