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总站检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规范提要:落实《车站安全规范》,按照“四防”工作要求,检查用电设施设备,正确使用检票工作所配备的工机具,确保用电安全和检票数据的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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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全职责
1.1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及企业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规章、制度。
1.2落实《车站安全规范》,按照车辆核定载客人数检票。
1.3参加安全教育、培训和活动。
1.4落实“四防”工作措施。
1.5履行应急处置预案职责。
1.6接受各级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
1.7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危害生命财产安全的行为进行检举,拒绝执行。
2、工作标准
2.1落实《车站安全规范》,按照“四防”工作要求,检查用电设施设备,正确使用检票工作所配备的工机具,确保用电安全和检票数据的完整。
2.2按车辆核载人员进行检票,不得检超员票。
2.3向旅客宣传系好安全带等安全乘车常识。
2.4票据按时上缴,并办理交接手续。
2.5参加安全培训、活动、应急演练。
2.6对检票记录资料进行汇总、整理、归档。
3、安全考核
3.1未向旅客宣传系好安全带等安全乘车常识,扣10分。
3.2违反票据管理规定,扣20分。
3.3不参加应急预案演习或者不参加安全培训、活动,扣20分。
3.4未履行“四防”安全职责的,扣20分。
3.5检超员票,扣100分。
3.6由于工作严重失职或未尽到管理责任,造成重大事故隐患,扣100分。
4、安全工作流程图
见附件二十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