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属医院医疗设备采购制度提要:采供中心负责设备档案的准备和整理,设备安装验收合格后,单价10万元以上设备档案交院档案室
制度附属医院医疗设备采购制度
1.一般程序:临床科室提出申请(每年第三季度),填写计划申购表,计划申购表由申请科室科主任集体签名,交采供中心汇总整理,与财务处共同编制下年度采购计划。
2. 采购计划次年初提交“医院设备管理委员会”审议初定,结果呈报“院务会”讨论确定,采供中心根据院务会决定,按有关规定程序实施采购计划;
3. 对单价50万元以上设备或新上市的产品,采供中心会同相关科室进行前期的调研和论证,对设备性能、品质、临床应用价值等提出相对全面的论证报告,供设备管理委员会讨论时参考,并为今后拟写标书做准备;重大项目的考察和论证由采购管理委员会审议后交院务会讨论决定;
4. 按照国家相关要求,当年计划采购的设备分别进入国际招标、国内招标等相应的采购程序,采供中心负责整个过程的合法性,纪检审、财务参与并负责监督。其中10万元以下设备可以通过院内议标方式采购、单价10万元以上或批量20万元以上设备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采购、计算机及附件通过公开招标采购;
5. 确属临床急要或特需的,万元以下的仪器设备,采供中心可以直接询价谈判后采购;
6. 采供中心负责设备档案的准备和整理,设备安装验收合格后,单价10万元以上设备档案交院档案室;采供中心维修组及相关科室维修工程师负责之后设备运行中的维修、保养及检测等记录档案,并定期交院档案室;
7. 未经采供中心同意、备案,任何仪器设备不得在院内试用,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直接对外签定或达成仪器设备试用、试销等协议。
E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医用耗材和化学试剂的采购制度
1. 所有医用耗材和化学试剂的采购统一由采供中心管理;
2. 按属地管理的原则,采供中心根据全院耗材和化学试剂的使用情况,向政府采购办提供品名目录,参加E市每年度的集中招标采购和网上招标采购;
3. 不在中标目录医用耗材确属临床急需,但又没有相应的替代产品时,临床科室需填写“医用耗材申请表”,申请表由科主任签名,交采供中心汇总后呈医院设备管理委员会及院务会讨论,采供中心根据讨论结果执行;
4. 采供中心成立院领导下的耗材、试剂管理小组,由采供中心主任、会计、采购员和库房管理员组成;
5. 耗材、试剂管理小组负责每月采购计划的制定,采购物品的资质认定、物品采购、入库及发放、管理;
6. 试剂采购按E市中标目录执行,如不在中标目录内临床确实需要的(不含科研用试剂),请填写“试剂采购计划表”,交由采供中心汇总后呈院务会讨论。讨论通过准予采购的试剂将由采供中心统一备案询价采购;未列入采购计划的试剂,使用科室不得自行购买,违规自购的试剂发票,采供中心将不予受理,并由使用者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7. 耗材、试剂管理小组另负责新产品进入临床使用之日起为期3~6个月的质量跟踪,对出现质量问题的产品、试剂进行详细记录、并与供货商和厂家联系,商讨解决方案甚至停止该产品、试剂的使用;
8. 对耗材、试剂的不良反应要及时记录、上报主任并进一步上报有关部门,按相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