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绿地万怡酒店电梯救援应急预案
1总则
1.1为了保障电梯乘客在乘梯出现紧急情况(困人、开门运行、溜梯、冲顶、夹人和伤人等)时能够得到及时解救,帮助人们应对电梯紧急情况,避免因恐慌、非理性操作而导致伤亡事故,最大限度的保障乘客的人身安全以及设备安全,制定本预案。
1.2本预案所指电梯,是指动力驱动、沿刚性导轨或固定线路运送人、货物的机电设备,包括载人(货)电梯等。
1.3本预案只对上海市嘉定区绿地万怡酒店所属电梯适用。
2电梯的应急管理
2.1应急救援方框图
2.2电梯管理员:李东来、周兴龙。
2.3工程部为电梯应急救援的具体管理部门,酒店监控中心24小时监控电梯的运行状态,电梯维修保养单位为救援工作的责任单位之一,确保接到电梯发生紧急情况报告后,及时(30分钟内)赶到现场,完成救援。现场由电梯管理员具体负责。
2.4电梯发生异常情况,酒店监控中心应得到报警后先确认电梯梯号和电梯内情况,做好安抚,并立即通知酒店工程部和电梯维修保养单位,情况严重的要及时通知120、119或110等。
2.5管理部门要加强各种电梯紧急情况应对常识的宣传。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应当每年进行至少一次电梯应急预案的演练,并通过在电梯轿厢内张贴宣传品和标明注意事项等方式,宣传电梯安全使用和应对紧急情况的常识。
3电梯困人的应急救援
3.1乘客在遇到紧急情况时,应当采取以下求救和自我保护措施:
3.1.1通过警铃、对讲系统、移动电话或电梯轿厢内的提示方式进行求援,如电梯轿厢内有病人或其它危急情况,应当告知救援人员。
3.1.2与电梯轿厢门或已开启的轿厢门保持一定距离,听从救援人员指挥。
3.1.3在救援人员到达现场前不得撬砸电梯轿厢门或攀爬安全窗,不得将身体的任何部位伸出电梯轿厢外。
3.1.4保持镇静,可做屈膝动作,以减轻对电梯急停的不适应。
3.2电梯使用管理部门接报电梯紧急情况的处理程序:
3.2.1发生电梯困人事故,值班人员发现所管理的电梯发生紧急情况或接到求助信号后,应当立即通知本管理单位专业人员到现场进行处理,同时通知电梯维修保养单位。
3.2.2电梯值班人员应用电梯配置的通讯对讲系统与被困人员取得联系或其他可行方式,详细告知电梯轿厢内被困乘客应注意的事项务必使其保持镇静,不得惊慌,静心等待救援人员的援救;告知被困人员不可将身体任何部位伸出轿厢外。如果轿厢门半开闭状态,电梯管理员应设法将轿厢门完全关闭。。
3.2.3值班人员应当了解电梯轿厢所停楼层的位置、被困人数、是否有病人或其它危险因素等情况,如有紧急情况应当立即向有关部门和单位报告。
3.2.4电梯管理部门的专职人员到达现场应安抚乘客,配合电梯维修保养单位实施救援。
4乘客在电梯轿厢被困时的解救程序:
4.1到达现场的救援人员应当先根据指层灯或打开厅门观察判断轿厢所在位置再实施救援。
4.2确定电梯轿厢所在位置,轿厢停于距厅门0.5米左右(高于或低于)位置时的救援:
4.2.1拉下电梯电源开关.
4.2.2用专用厅门钥匙开启厅门。
4.2.3在轿顶用人力开启轿厢门。
4.2.4协助科客离开轿厢。
4.2.5重新关好厅门。
4.3轿厢停于距离厅门0.5米以外位置的救援方法
4.3.1进入机房切断电梯电源。
4.3.2拆除电动机尾轴罩盖,安上旋柄座及旋柄。
4.3.3援救人员之一把旋柄,另一援救人员手持释放杆,轻轻撬开制动器,利用轿厢自重向正方向移动。为了避免轿厢移动太快发行危险,操作时应一撬一放使轿厢逐步移动,直至最接近厅门(0.5米左右)为止。
4.3.4当轿厢停于距厅门0.5米远左右位置时,其救援方法按4.2条款进行。
4.3.5遇有其他复杂情况,应请救公司帮助救援。
4.3.6困人救援工作完毕后,电梯管理员应将情况完整、规范地记录在《电梯运行记录》内
4.4停电或轿门故障,轿箱停在平层位置时,救援人员用三角钥匙开启厅门及轿箱门解救被困人员。轿箱停在楼层之间时,应按4.2和4.3的方法解救被困人员。
4.5“安全钳”动作,轿箱停在平层位置时,救援人员用三角钥匙开启厅门及轿箱门,解救被困人员。“安全钳”动作,轿箱停在楼层之间时,应按 4.3的方法解救被困人员。
4.5 电梯坠落事故救援:接报后,救援人员应首先关闭该电梯主供电电源,再使用三角钥匙开启首层厅门及轿门,确认人员伤亡和设备损坏情况,并立即通知电梯维修专业单位到场抢险;
5电梯使用管理单位的善后处理工作:
5.1如有乘客重伤,应当按事故报告程序进行紧急事故报告。
5.2向乘客了解事故发生的经过,调查电梯故障原因,协助做好相关的取证工作。
5.3如属电梯故障所致,应当督促电梯维修保养单位尽快检查并修复。
5.4及时向相关部门提交故障及事故情况汇报资料。
6紧急状态时对电梯的处理
6.1发生火灾时,应当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6.1.1立即向消防部门报警。
6.1.2按动有消防功能电梯的消防按钮,使消防电梯进入消防运行状态,以供消防人员使用;对于无消防功能的电梯,应当立即将电梯直驶至首层并切断电源或将电梯停于火灾尚未蔓延的楼层。在乘客离开电梯轿厢后,将电梯置于停止运行状态,用手关闭电梯轿厢厅门、轿门,切断电梯总电源。
6.1.3井道内或电梯轿厢发生火灾时,必须立即停梯疏导乘客撤离,切断电源,用灭火器灭火。
6.1.4有共用井道的电梯发生火灾时,应当立即将其余尚未发生火灾的电梯停于远离火灾蔓延区,或交给消防人员用以灭火使用。
6.1.5相邻建筑物发生火灾时,由管理部门的值班人员应断电停梯,以避免因火灾停电造成困人事故,同时通知管理部门和电梯维保单位。
6.2应对地震的应急措施:
6.2.1已发布地震预报的,应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的紧急处理措施,由管理部门决定电梯是否停止,何时停止,通知电梯维保单位具体操作。
6.2.2震前没有发出临震预报而突然发生震级和强度较大的地震,一旦有震感应当立即就近停梯,乘客迅速离开电梯轿厢。
6.2.3地震后应当由电梯维保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对电梯进行检查和试运行,正常后方可恢复使用。
6.3应对电梯进水的应急措施
6.3.1发生电梯进水时,在对建筑设施及时采取堵漏措施的同时,应当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6.3.1.1当楼层发生水淹而使井道或底坑进水时,应当将电梯轿厢停于进水层站的上二层,停梯断电,以防止电梯轿厢进水。
6.3.1.2当底坑井道或机房进水较多,应当立即停梯,断开总电源开关,防止发生短路、触电等事故。
6.3.1.3对进水电梯应当进行除水处理。确认湿水消除,并经试梯无异常后,方可恢复使用。
6.3.1.4电梯恢复使用后,要详细填写进水检查报告,对进水原因、处理方法、防范措施等记录清楚并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