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罚款不应该是唯一的方式。罚款本来不是为了“款”而是为了“罚”,“罚”有很多的方式,因此,对于员工错误的指出,如果从善意的角度来指出,就不需要通过罚款的方式来解决。员工的管理不应该过多地借助处罚的手段来解决,处罚员工是无可奈何的处理手段和办法。因此,不太主张更多以罚款的方式来解决管理的问题。通过什么解决呢?仍然是管理程序、管理规则、管理培训以及管理干部自身的带头作用,当然也并不是说要杜绝罚款,必要的处罚还是存在的,但这是不得已的手段。
企业在管理员工时往往会遇到这样一个难题:是以激励为主还是以惩处为主?笔者了解到,有的领导在管理中不善于处罚,只善于激励;有的领导只善于处罚,不善于激励。尤其具体到一件事情当中,比如员工犯错误时就只有处罚,他们认为,不处罚不能起到杀一儆百的作用,不处罚就不能体现规章制度的严肃性,不处罚就不能显示管理者的威严。
1 2 3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