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后勤实体财务管理制度(试行)提要:实体报帐员在实体经理的领导下,在后勤财务室的业务指导下,履行会计人员职责,负责实体各项资金收缴支付工作
www.liushuye.com大学后勤实体财务管理制度(试行)
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学校财务管理规定,结合后勤实体自身的特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管理体制
第一条后勤财务室在财务处的直接领导下,执行学校的各项财务管理规定,按《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要求,具体负责对后勤实体的会计核算业务,并每月负责提供各实体的会计报表。
第二条按照小机关,多实体的模式,后勤处对各服务实体行使行政管理职能。
第三条后勤实体实行经理负责制。经理担任财务“一支笔”,执行《二级单位财务“一支笔”管理办法》(XX大校[2004]95号),对本实体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第四条实体报帐员在实体经理的领导下,在后勤财务室的业务指导下,履行会计人员职责,负责实体各项资金收缴支付工作。
第五条根据财政部颁发的《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试行)中第五条规定:“高等学校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但经营性收支业务的核算采用权责发生制。”我校非法人单位的后勤实体按照实际经济业务情况,实行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相结合的会计核算方法。
第二章财务管理
第六条根据实体实际情况执行备用金制度,每年核定、核销一次。
第七条后勤实体必须按照国务院颁发的《现金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的规定对库存现金进行管理。为保证现金的安全,实体库存备用金不得超过学校核定的限额。
第八条审批权限: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5000元以下的支出,由经理审批后支付;5000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支出,经理签字后由后勤处处长或后勤处财务“一支笔”审批后付款;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支出由财务处处长审批后付款;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支出,财务处长审批后报主管后勤工作的校长签批后付款;五万元以上的支出须再经主管财务工作的校长签批后付款(上述金额不含上限含下限)。
第九条单项工程造价在二万元以下的零星基建、绿化、维修工程结算由后勤处计划科审核,后勤主管财务“一支笔”审批后付款;单项工程造价在二万元以上的工程,须经学校审计处审计,再按审批权限规定办理签批手续后付款。
第十条实体经营业务需要的大宗材料、家具设备、农副产品等,按经批准的计划采购,严格执行经手、验收、审批制度;达到应招标采购金额的要执行招投标购置程序,并按合同协议进行采购,支付款项。项目施工材料根据经批准的该工程项目的概(预)算的“材料采购清单”经工程项目主管签字后采购。
第十一条各实体应急事项所发生的设备、材料等费用,事后应按照规定程序及时补办相关手续。
第十二条各后勤实体应参照学校岗位津贴标准,按照各实体与学校签定的协议中规定的人员经费比例,结合实体的收入状况,制定各类人员奖酬金等分配制度和标准、福利费的开支范围和支出标准等,并将其报财务处、后勤处和人事处备案。
第十三条各实体应在人事处的指导下,结合实体的实际业务和成本核算,聘请短期合同制职工,并报人事处备案。在用工管理上,应自觉遵守上级及学校的有关规章管理规定。
第十四条各实体购买设备及外购文具、办公用品,须经后勤处批准后方可购买报销。
第十五条各实体负责人公务出差借款、报销,正职由后勤处处长审批,副职由实体正职审批。
第十六条工程部承接的学校立项工程,实行项目主管负责制,严格按立项书标准执行,该工程的料、工、费支出须经项目主管签字。
第十七条凡以工程部的名义承接的学校各项水电及维修工程,若分包或转包该工程,应按学校有关工程招标的规定执行,中标合同须交后勤财务室作支付工程进度款依据。学校工程招标的相关规定:
(一)50—100万的工程由学校基建小组组织招标、议标;
(二)10—50万的工程由所在单位和经费主管部门选择3个以上的施工单位进行招标或议标;
(三)2—10万的工程,由经费主管部门和主管校领导审批的工程项目立项报告。
第三章票据管理及收付款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