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办公用品管理规定(九)提要:仓库核对库存物品,审核各部门申请物品用量真实性后减去库已有物品数量,开出采购单呈总经理审批后CC采购回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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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办公用品指各部门在生产工作中所需办公物品,如:文件夹、计算器、笔、记事本、订书机、复印纸等。
第二条 早购与领发
第一款 公司所有办公用品每月底28号由各部门根据实际需用物品以《内部联络函》形式报仓库。
第二款 仓库核对库存物品,审核各部门申请物品用量真实性后减去库已有物品数量,开出采购单呈总经理审批后CC采购回厂。
第三款 办公用品采购回厂后,次月6号各部门助理按核准本部门所需物品用量开出领料单进行领取。
第三条 办公用品管控
第一款 各部门办公用品上由各部门助理负责管控,如部门无助理由本部门主管指定人员管控。
第二款 除低值量耗品如纸张、橡皮擦、N次贴等外其它用品如:计算器、记事本等要以旧换新,一对一领发。
第三款 办公用品属个人领用品必须作好《物品领用登记卡》让领取人签字,大件物品价值预估在50元以上物品,在开领料单中,必须说明是谁领用并让其本人在领料单上签名。
第四款 所有领用办公物品人同在工作变动,或工作异动都必须将办公物品移交清楚,如有损坏照价陪偿。
第五款 财务核算异动人员工资时,要查看该异动人员办公用品移交OK无误,方可办理出厂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