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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技术学院对外宣传工作暂行规定

[类别:行政管理] [更新:05-02 11:11:14] [浏览:6537 次]

体育技术学院对外宣传工作暂行规定提要:学院对外宣传是指运用各种媒介和方法,树立z体育职业技术学院社会形象的相关工作,例如运用各类公众媒体、广告、各类会议、校内网络以及校内外技术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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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体育技术学院对外宣传工作暂行规定

  学院对外宣传工作是学院树立良好社会形象的重要途径,为塑造z体育职业技术学院的整体形象,营造良好的办学气氛,规范学院的对外宣传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一、学院对外宣传是指运用各种媒介和方法,树立z体育职业技术学院社会形象的相关工作,例如运用各类公众媒体、广告、各类会议、校内网络以及校内外技术合作、为社会服务等等。

  二、学院对外宣传工作归学院党委办公室负责,学院各单位需要开展对外宣传的必须通过学院党委办公室组织协调。

  三、学院各部门举办各类会议、大型活动,需要邀请校外媒体进行宣传、报道的,事先须向学院党委办公室报告。

  四、向校外媒体投稿,或以学院的教学、科研、管理、精神文明建设、产业发展、人物介绍等重大题材为内容的稿件(文字、音、像)须报学院党委办公室审核备案并盖章后方可投出。

  五、部门或个人约请新闻单位记者来采访报道有关我院重大事件,须事先报告学院党委办公室,经同意后再会商确立采访主题、安排采访事宜。

  六、任何部门或个人接到境外记者的采访要求,须及时报告学院党委办公室,经审议同意后按国家有关文件精神办理。任何人不得擅自向其提供宣传材料及其他保密文件。

  七、学院鼓励全院广大师生员工和校内外各单位运用各种方法、多角度、多层面地正面宣传z体育职业技术学院、为树立z体育职业技术学院的社会形象多做工作。

  八、本规定自公布之日执行,由学院党委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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