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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技术学院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实施办法

[类别:行政管理] [更新:05-02 11:09:34] [浏览:6166 次]

体育技术学院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实施办法提要:学院党委应加强对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执行本办法的情况,包括执行各项制度和程序、履行工作职责、执行党委会决议等情况的监督,每年检查一次,具体由学院办公室

源自 制度

  体育技术学院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党对高等学校的领导,完善学院的领导体制,加强学院领导班子建设,加快教育改革和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z省普通高等学校实施〈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暂行办法》的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学院实行中国共产党高等学校基层委员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党委是学院的领导核心,总揽学院改革发展稳定的全局,协调各方,把好方向,抓好大事,管好干部,统一领导学院工作,支持院长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党委书记负责党委全面工作,在坚持党委集体领导中负有主要责任。院长是学院行政主要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要在党委集体领导下,依法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全面负责学院的教学、学科研究和其他行政管理工作。行政领导要自觉地接受党委的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党委的决议。

  第三条 学院党政领导干部必须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完善党委的议事和决策机制,遵循教育规律,依法履行工作职责。

  第二章 党委的领导职责

  第四条 学院党委的领导职责主要是把握方向、谋划全局、制定政策,抓好大事、管好干部;

  (一)学习、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依靠全院师生员工推进学院的改革和发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按照从严治党的方针,加强学院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发挥党委领导和党总支部的政治核心作用、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三)讨论决定学院改革和发展以及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四)领导学院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

  (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选拔、教育、培养、考核和监督。

  (六)领导学院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

  (七)做好统一战线工作。对学院民主党派的基层组织实行政治领导,支持他们按照各自的章程开展活动。

  第三章 院长的职权

  第五条 院长在院党委的领导下,执行党委决定,积极主动、独立负责、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院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工作中的日常工作事项。

  (二)负责拟订学院总体发展规划及制定教学、科研、行政具体规章制度,提交党委会讨论,并组织对有关规划和制度的实施。

  (三)根据社会需求,依照国家有关专业设置和教学等方面的规定,组织教学活动和科学研究,实施以德育为核心和实践能力为重点的素质教育。

  (四)拟订学院内部行政组织机构的设置方案。

  (五)根据国家和学院的有关规定,聘任与解聘教师以及内部其他工作人员,对学生进行学籍管理并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六)拟订和执行年度经费预算方案,保护和管理学院资产,筹措办学经费,维护学院的合法权益。

  (七)拟订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的方案,代表学院对外开展有关交流与合作。

  (八)定期向上级和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实行校务公开。

  (九)学院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四章 领导制度与工作原则

  第六条 党的民主集中制是党委领导学院最根本的制度。其基本原则是:

  (一)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对事关学院改革和发展的重大问题、重要事项,坚持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由学院党委会集体讨论决定。

  (二)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工作制度,对学院日常工作的管理、重要工作思路的提出、重大问题的具体实施由个人分工负责。

  (三)建立领导、专家、群众相结合的民主决策机制,充分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学术委员会及专家、教授的作用,提高决策的科学性。

  (四)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会议议事制度、重大问题决策机制、向上级请求报告制度领导责任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以及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

  第七条 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关键在于学院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

  (一)党委书记和院长都要坚持原则、把握全局、团结同志、加强修养、以身作则,依法各司其职,共同管理好学院。在学院重大问题上,党委书记和院长要经常交流思想,沟通情况,形成共识,步调一致。

  (二)学院领导干部都要树立政治观念、大局观念和群众观念,增强集体领导的意识、分工负责的意识和主动配合的意识,要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乐于奉献,廉洁自律,互相支持,形成合力。

  (三)学院领导干部都要严守工作纪律。凡经集体讨论决定的事情,任何个人无权擅自改变。如有不同意见,允许保留,也可以向上级组织报告,但行动上必须坚决执行,并以集体的决定对外表态。

  第五章 重大问题、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

  第八条 学院的办学方针和指导思想,学院改革、发展和稳定的重大问题以及党的建设、制度建设、干部任免、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科技开发中的重大事项,必须由党委会讨论决定。学院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是:

  (一)学院的办学方针和指导思想,学院改革、发展和稳定的重大问题,学院内部机构的设置及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及总体发展规划,学院教学科研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

  (二)学院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统战工作、群众工作、稳定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的规划、制度和重要措施。学生德育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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