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学校宣传工作规定提要:行政部各处室、各专业部要进一步强化宣传工作意识,积极围绕学校中心工作,主动承担自身业务范围内的新闻宣传工作,撰写相关新闻稿件,并由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核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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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学校宣传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形成学校与公众之间良好的沟通渠道,提高学校的公众和社会影响力,制定本规定:
一、扩大工作范围
(一)各级领导视察和出席学校活动以及有关批示。
(二)学校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传达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和工作部署情况。
(三)学校制定重大决策、规章、重要措施和改革发展的工作动态等。
(四)学校在教育、教学、科研、管理、文化建设、党群工团组织活动等方面的情况。
(五)积极回应公众、媒体与社会关切的职业教育问题。
二、完善工作机制
学校新闻宣传工作要逐步建立、完善与“校部二级”管理机制相适应的学校宣传工作制度。
(一)完善校级新闻宣传工作统筹负责制
校级新闻宣传工作主要由行政部传媒中心统筹负责,传媒中心对行政部各处室、各专业部新闻宣传工作进行指导与监督。同时,行政部各处室、各专业部要积极支持配合学校统一安排的采访活动,及时提供新闻线索,由传媒中心组织发掘办学特色亮点,进行专题通讯报道。行政部传媒中心新闻宣传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1.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定期研究确定学校宣传目标任务,提出宣传工作指引与要点,制订学校宣传工作计划。
2.负责校级新闻宣传工作的策划、组织与协调工作,以及校园网、校报、校刊等新闻媒体的管理工作。
3.每月对各处室、各专业部新闻宣传工作进行跟踪与通报。定期对各处室、各专业部新闻宣传工作进行相关业务指导与培训。
4.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的热点难点问题,密切关注有关学校及师生在各类媒体信息,及时应对突发事件,积极管控相关信息传播与发布。
5.负责与媒体沟通,建立与媒体良好关系。
(二)建立新闻宣传工作部门(处室)负责制
行政部各处室、各专业部要进一步强化宣传工作意识,积极围绕学校中心工作,主动承担自身业务范围内的新闻宣传工作,撰写相关新闻稿件,并由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核发布。建立行政部各处室、各专业部新闻宣传工作部门(处室)负责制,由行政部各处室、各专业部主要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处室)的新闻宣传工作,行政部各处室副部长(副主任)、专业部综合办公室主任兼通讯员,具体承担本部门(处室)的新闻宣传工作。行政部各处室、各专业部通讯员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本部门(处室)落实学校新闻宣传工作要点,结合部门(处室)工作实际,提出相关措施。
2.负责本部门(处室)的新闻报道工作,维护本部门(处室)校园网相关栏目新闻信息。
3.定期向行政部传媒中心提供有价值的新闻稿件或新闻线索,并积极配合全校性新闻采访活动。
三、严格工作程序
凡以学校名义对外发布的新闻稿或相关材料实行审核制。行政部传媒中心向媒体提供新闻通稿或相关素材,由行政部部长(主任)和分管校领导审核、校长审批。学校各部门(处室)向媒体提供新闻通稿或相关素材,须由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分管校领导审核,校长审批,并报行政部传媒中心备案。
学校对外宣传报道由行政部传媒中心统筹管理。行政部各处室、各专业部及个人介绍采访前,须填写《ZZ市XX职业技术学校对外宣传审核表》(见附件),并按程序报批。行政部各处室、各专业部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接受采访,也不得以学校名义擅自发布信息(不含论文、纯文学作品、科研成果等)。
新闻媒体来校采访,相关人员须及时联系征求分管校领导意见。对于学校重大突发事件的新闻报道,由行政部办公室牵头,相关部门(处室)协助,迅速查明事件真相后,由学校新闻发言人向媒体通报。
本规定自2012年9月19日起执行,由ZZ市XX职业技术学校行政部负责解释。
附件:ZZ市XX职业技术学校宣传工作审核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