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教职工入住公寓楼规定提要:要求解决住房的教职工要先到总务处填写“住房申请表”,报领导审批同意安排后,到学校财务交押金,然后凭申请表和押金收据到总务处签定住房合同
源自 制度学校教职工入住公寓楼规定
一、公寓安排条件
1、学校公寓原则上只解决已经正调未分配福利房的教职工和未正调的单身教职工的住宿,已有私人住房的概不解决。
2、按规定交纳房租和管理费、水电费。
3、对外出租的公寓,每套房须交住房押金1000元。(由房主交付)
二、入住手续
要求解决住房的教职工要先到总务处填写“住房申请表”,报领导审批同意安排后,到学校财务交押金,然后凭申请表和押金收据到总务处签定住房合同,领用锁匙及常规配置财物。
三、退房手续
终止租房要提前一周通知学校总务处,总务处安排人员对住房设施及财产进行验收,并办理财产和锁匙移交,然后凭验收移交单和原交押金收据到财务处退还押金。
四、管理制度
1、未经办理手续不能私自留客人在房内住宿或调换、出租床位。
2、不准私自破坏房屋结构或私自改变房屋内部布局。
3、不准私自移动及损坏一切室内公有设施(包括墙壁)。
4、室内下水道人为阻塞和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负责。故意破坏致使上下水道出现问题时,学校除收回住房外,还将对其严肃处理。
5、不得私自将危险品带入宿舍,不能养家畜或宠物。
6、严禁在宿舍从事赌博、窝脏、迷信等违法活动。
7、严禁在走廊上晾晒衣服,堆放杂物,安装空调或抽油烟机等。
8、严禁乱抛乱倒垃圾,保证居住地环境的清洁和卫生。
9、星期一至星期www.liushuye.com五晚上10点前,星期六、星期日晚上11点前来访客人要离开宿舍,各住户要停止娱乐活动,以免影响他们休息。
10、学校发出退房通知而拒不执行的,房租将从当月加倍收取,从本人工资中直接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