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膳食中心食物中毒处理预案提要: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及卫生“五四”制度,不采购腐烂变质原料,保管验收员不收购腐烂变质原料
学校膳食中心食物中毒处理预案
为保证学生食堂食品卫生安全,防止食品污染和人为投毒事故的发生,保障学校师生身体健康,膳食中心对食品的采购、加工、销售制定以下预防措施:
一、制度建设
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食品加工及销售规章制度,与餐厅经理、卫生安全监督员、业务部门主管签订相关责任书,并切实加强监督查落实工作。
二、原材料供应预防措施
1、建立采购人员岗位责任制。
2、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及卫生“五四”制度,不采购腐烂变质原料,保管验收员不收购腐烂变质原料。
3、建立供应商管理制度,坚持原材料供应索证制度(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食品检验报告)。
4、对供应商的生产场所及生产原料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
三、食品加工过程及销售预防措施
1、食品加工人员不用腐烂变质的原料,窗口售卖人员不卖腐烂变质的食品。
2、成品(食物)存放实行“四隔离”:生与熟隔离;成品与杂物、药物隔离;成品半成品隔离;食物与天然冰隔离。
3、餐(食)具实行“四过关”,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
4、保持食堂内外环境的整洁,完善食堂的三防设施,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孳生条件的措施。食堂环境卫生采取“四定”办法,即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划片分工、包干负责,由餐厅经理、中心主任监督检查评定。
5、坚持食品试尝留样制度。加工人员对每餐所加工的食品进行留样,并冷藏保留24小时。
四、食堂从业人员的管理
1、对外聘员工应聘,必须查验身份证原件、外出务工证,并留其身份证复印件存档。
2、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法》的要求,食堂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体检,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
3、配合中山市卫生防疫部门对上岗人员进行卫生法规及卫生知识培训。
4、要求食堂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做到“四勤”,及勤洗手、煎指甲;勤洗衣被;勤洗澡、理发;勤换工作服。
5、要求食堂管理人员密切关注员工的身体健康状况,思想状况。一旦发现不适合从事炊事工作者,应立即撤换或调离。
五、发生食物中毒后的应急处理措施及抢救组织工作
1、在主管院长的领导下建立一支能在紧急情况下,招之即来,来之能战,各司其职的抢救队伍。
2、膳食中心若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应在6小时以内向当地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内容包括发生食物中毒事故的单位、地点、中毒人数、可疑食物等有关内容。配合卫生部门对中毒人员进行及时求治,对可疑中毒食物及其有关工具、设备和现场采取临时控制和保护。配合卫生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3、后勤管理处负责协同相关部门制定安全抢救措施,组织好现场抢救工作,参与事故的调查,材料的汇总上报及善后处理工作,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
4、医务室负责事故现场中毒人员的抢救和临时处理,负责与学校附近的有较高医疗水平的医院进行联系,及时护送中毒人员到医院抢救和治疗,协助相关职能部门调查事故原因。
5、院车队负责调动车辆,及时运送中毒病人到医院进行抢救。
6、保卫科工作人员负责维持秩序,疏通交通,保护现场并记录现场,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公安部门调查事故原因。
7、学工处负责稳定学生的情绪,安抚中毒学生,维护好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
六、食品安全处置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卢发成
副组长:****
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