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外国语学校教师继续教育进修制度提要:凡参加上级组织的有关学历进修,继续教育活动必须以不影响正常工作为前提,在领导同意的情况下,主动调好课仍按公假处理
www.liushuye.com某外国语学校教师继续教育进修制度
1、参加继续教育、业务进修是每个教师应有的权利和义务,为使教师顺利地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相应的学历,学校特制定以下规定并形成相应制度。
2、凡年龄不足45岁(含45岁),参加工作满一年,已转正而学历未达“大专”的教师应按上级规定,分期分批参加“大专”进修。以自愿为原则,选择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有关对口进修班、培训班学习。
3、老师继续学习的科目必须与教师本人的专业、任教科目有关,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和学校领导批准方可报名就读。
4、参加省、市、区、学片规定的教研业务学习,要填写继续教育学时卡,不能公假私事而缺席,违者严肃处理。
5、凡参加上级组织的有关学历进修,继续教育活动必须以不影响正常工作为前提,在领导同意的情况下,主动调好课仍按公假处理,有特殊困难不能全部调动课时,须请别人代课时,要经领导批准。
6、对利用上课、听课、进修为借口去办私事或屡次旷课、迟到又不能说明者,学校查对后作旷工处理。
7、凡参加继续教育活动、学历进修者,期满必须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考试,取得“结业证”或学历证书。学历进修成绩优异者,学校予以表扬。
8、学历进修期末复习、考试时间需要复习,在不影响正常教学课时量的情况下,经学校领导批准,自己应当调课,给予公假处理,否则作私事旷工处理。
9、凡学校委派到外地短时间参观、学习的教师,必须自己调好课,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情况下,作公假处理,学习费、交通费、住宿费学校统一报销,资料费(资料交给学校的,学校报销),餐费由个人支付。
10、假期中经上级指定由学校同意到外地参观学习的老师,一切费用按上级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