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学生干部评比办法提要:先在本班学生中宣读工作总结,再由班主任向专业部推荐,经学生处审核批准。被批准为“优秀学生干部”者,享受校级“三创优秀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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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评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模范执行《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对工作认真负责,积极肯干。勇于参加各项改革实践,组织性强。
2、主动积极组织开展各种活动。工作成绩显著,操行等级为“优”,各科成绩平均在80分以上。除作文和体育以外,低于80分的科目不得超过3门。但不能出现不及格的科目。专业操作成绩良好以上。
3、组织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独立工作能力、人际合作能力、社会交际能力、辨别是非能力、改正错误的能力较强。
二、评比方法
先在本班学生中宣读工作总结,再由班主任向专业部推荐,经学生处审核批准。被批准为“优秀学生干部”者,享受校级“三创优秀学生”的同等待遇。
附:有关说明
1、凡被评为“三创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者,均填写登记表,存入个人档案,并在全校大会上表彰,授予“三创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证书。
2、操行等级按“学生操行等级评定的规定”执行。
3、评选“三创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必须坚持条件,不搞照顾。
4、学生干部是指:团委委员、学生会成员和干事、班委会委员、团支部委员、科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