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科技公司人事制度提要:人力资源部具有人事管理职能,负责本公司劳动人事管理制度的制订、下达、实施和修改及公司人事管理的具体工作(含奖惩、薪资、福利等)并办理员工的测试、录取、聘用、考核、解聘
源自 方案生物科技公司人事制度
一、总则
1、为了完善公司的人事管理,根据国家有关劳动人事法规,政策及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各部门。
3、公司人力资源部具有人事管理职能,负责本公司劳动人事管理制度的制订、下达、实施和修改及公司人事管理的具体工作(含奖惩、薪资、福利等)并办理员工的测试、录取、聘用、考核、解聘、辞退等各项具体手续。
二、员工的聘用
1、本公司聘用员工,由用工单位提出用工计划并填写需求表送人力资源部,经总经理批准后,办理招聘或内部调配。
2、本公司应聘人须经体检、测试合格,并经审查核定后方可聘用。
3、凡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聘用:
(1)政府规定不得聘用者。
(2)经本公司医疗或指定医院实施体格检查不合格者,或经发现有传染病者。
(3)经人力资源部审查有关证件不实者。
(4)用人部门或人力资源部的面试、笔试未通过者。
4、应聘人员经核准雇用,应于接到通知后按其指定日期地点亲自办理报到手续,并缴验下列证件,否则视为拒绝受雇,该通知因而失其效力。
(1)员工资料卡;
(2)身份证;
(3)学历证件;
(4)一寸照片;
(5)结婚证(包括计划生育证)或未婚证明;
(6)劳动合同;
(7)介绍担保书(由公司视实际需要而定);
(8)其他经指定应缴验的证表;
(9)办理工资卡(财务);
(10)领取考勤卡(行政)。
三、试用期
1、本公司雇用人员除特殊情形经总经理核准免予试用、缩短试用期者外,均应试用三个月(包受训期间),在试用期间,请事、病、伤假不予列计;试用期间接受培训,并作试用考核送人力资源部。
2、试用期的薪金、福利等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3、试用期内经“试用期工作评估”合格者转为正式员工,工龄从试用期开始计算,转正手续按人事部《新员工试用期满转正手续程序》办理。
4、新聘用员工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条件的,公司可依据劳动法及公司有关规定与员工协商延长试用期或解除劳动合同,并不作补偿。
四、员工行为规范
1、本公司员工应忠于职守,努力干好本职工作,遵纪守法,服从各级主管合理指挥,接受工作调配。各级主管应对属下员工加强管理和培训。
2、本公司员工应爱护公物,维护环境卫生,文明生产,安全生产。
3、本公司员工应树立高度的工作责任感,认真提高业务水平,保证质量,追求经济效益。
4、谈吐要文雅,待人接物要有礼貌,音量要适当,态度要诚恳,衣着要整齐、得体、大方。
5、本公司员工未经许可,不能在工作时间内会见亲友,影响工作,若必须会客时,应在指定地点,时间以不超过十五分钟为度。
6、本公司员工应按时上、下班,并亲自签到,不得迟到、早退、旷工或代签。
7、本公司员工不得在仓库、禁烟工作区内吸烟,在工作场所内切忌随地吐痰,乱抛垃圾或大声喧哗,每天下班时,应将环境打扫干净。
8、本公司员工因故需请假时,应按请假规定办理,完成手续后,始离开工作岗位。
9、本公司员工的加班应事先经审批及得到员工认可,加班可领取加班费或安排补休。
10、本公司员工应了解分层负责原则,对于公事的报告,均应循级而上,不可越级报告,但紧急或特殊状况不在此限。
11在职期间,不能从事与公司利益发生冲突的其他商业活动(如兼职等)。
五、工作时间及假期制度
1、公司实行每日工作7小时,每周工作42小时的工作时间制度。(工厂根据生产量可调整上下班时间)
2、上班时间:每天8:30——17:30,其中12:00——14:00为午餐、休息时间。
3、为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