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何种餐饮采购形式,是由餐饮采购的数量、时间、频率、采购物品要求,共同决定的。餐饮采购是餐饮成本控制的关键环节,餐饮采购约占餐饮成本的三分之一,是餐饮进行食品加工前的第一道关卡。所以说,餐饮成败的三分之一来自采购,合理的采购可以为餐饮节约成本,缩短劳动时间,减少浪费和降低从业人员的劳动强度。
餐饮采购一般分为以下四种形式:
报价采购
报价采购是指餐饮业者拟购置货品时,先寻找理想供应商或货源,再向其询价寄出征购函,请其寄上报价单或正式报价,这种方式的采购称报价采购。通常卖方所寄发的报价单,其内容包括:品名、数量、单位、价格、交易条件、有效期间,有时卖方为求取买方的信任,会主动提出信用调查资料供参考,有时也会寄上“样品”、“目录”及“说明书”,如果报价内容买方完全同意,此项报价采购合同即算成立。
招标采购
所谓“招标”又称“公开竞标”,它是现行采购方法常见的一种。这是一种按规定的条件,由卖方投报价格,并择期公开当众开标,公开比价,以符合规定的最低价者得标的一种买卖契约行为。此类型的采购具有自由公平竞争的优点,可以使买者以合理的价格购得理想物料,并可杜绝徇私、防止弊端,不过手续较费时,对于紧急采购与特殊规格的货物无法适用。
议价采购
议价采购是针对某项采购物品,品牌物料,以公开方式与厂商个别进行洽购并议定价格的一种采购方法。由于价格的拟定是双方磋商后订定,故此项采购方式又称为双方议价法。议价时须详审代理商与原厂商的代理契约关系,若是涉及到规格、品质、交货期、价格等条款的修订与变更,必须要求代理商提出原厂的承诺文件才作决定。
议价采购最适于紧急采购,它可及时取得迫切需要的物品。议价采购较其他采购方式更易获取适宜的价格。对于特殊性与规格的采购品,议价采购最适宜,且能确保采购质量。可选择理想供应商,提高服务质量与交货安全。有利于政策性或互惠条件的运用。
但是议价采购是以不公开方式进行磋商议价,容易给采购人员造成舞弊机会。秘密议价违反企业公平、自由竞争的原则,易造成价格垄断。独家议价易造成厂商哄抬价格的弊端。
现估价采购
买卖双方当面估价的采购方式,其方法是自数家供应商取得估价单,然后双方面洽其中的内容,一直到双方认为满意时才签订买卖合约。此种方式因有质量、服务及交货期等问题,所以买方不一定向价格最便宜的供应商采购,但一般都已经事先做好品质调查,认为没有问题的供应商才向其索取估价单,所以如果交货期及服务等没有问题时,大部分都向价格较便宜的供应商订购。
因为收集各供应商的估价单在一起比价的关系,所以是仅次于投标方式可获得单价便宜的方式。尤其在不景气时,想要取胜同业间的竞争,此方式在价格上就会很便宜。可以省略供应商的估价手续及为了估价所需种种资料的准备,手续上比其他方式简单,因为各种费用可以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