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小学(学校)考试规则提要:监考不得迟到、早退、缺席,非特殊原因不得请假。每科考试提前5分钟进入考室,学生只可阅卷,不可动笔。考试铃声响后,应提醒学生在对应的位置上写好学校、年级、班级、姓名、座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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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考细则:
1.备课组长提前20分钟领取试卷,监考老师提前15分钟到年级办公室,点验试卷数、检查试卷题目,如有发现错误,及时报告并解决。备课组长组织监考细则学习。
2.监考老师要认真履行监考职责,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教育,维护考室的秩序,热情关怀学生。
3.监考不得迟到、早退、缺席,非特殊原因不得请假。每科考试提前5分钟进入考室,学生只可阅卷,不可动笔。考试铃声响后,应提醒学生在对应的位置上写好学校、年级、班级、姓名、座号。
4.监考老师对试卷的题目不作任何解释,但对字迹不清的可当众答复或请该科的主考答复。
5.监考老师在室内不吸烟,不阅读书报或做其他与监考无关的工作。整个监考过程中不随意走出考室。
6.考试终了,应立即责令学生停笔作答,督促他们离开考室。
7.如果学生有作弊迹象,应及早提醒纠正。
(二)学生要求
1.考试一般采取单人单桌的方式,靠右坐,形成直列。
2.学生必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每科考试前5分钟进考室,可阅读考卷,考试铃响后,才准动笔作答。首先应填写年级、班级、姓名、座号。
3.学生迟到超过30分钟不得进入考室,考试时间内学生不得随意离开考室,若有急事需离开时须向监考老师请示,允许后方能离开。
4.考卷字迹要清楚,卷面要整洁。同份试卷只能用同色、同类笔作答。
5.试卷做完后应认真检查,考试终了方能交卷。考试终了全体学生应一律停止答卷,听从监考老师的指挥,不得夹带试卷出考室。
6.严禁作弊,在考试过程中不得东张西望、与同学交谈或传纸条。卷面字迹不清楚可举手,向监考老师发问,要严禁作弊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