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中学保护学生视力工作制度(4)提要:保证眼保健操时间,任课教师要指导学生做好眼保健操,做到“姿势端正、穴位准确”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用眼卫生习惯
源自 物管手册初级中学保护学生视力工作制度(4)
一、学校每学年度要召开一次以防近视工作的家长会。
二、每学期初、学期末要进行视力检查统计,并及时向领导汇报学生视力变化情况。
三、班主任要掌握学生动态,对防近视的重点对象要通知家长,并得到家长的配合。
四、卫生室要做到视力分档防治,有计划的采取综合措施,使新发病得到控制。
五、任课教师要指导学生做到“三个一”(眼离书本一尺远,胸离桌缘一拳远,手离笔尖一寸远”)。
六、保证眼保健操时间,任课教师要指导学生做好眼保健操,做到“姿势端正、穴位准确”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用眼卫生习惯。
七、保证课间十分钟休息,休息时学生应走出教室活动,或远眺及凝视、远视图五分钟,使眼内肌肉放松和休息。
八、学生看电视每周不超过二次,每次不超过50分钟,电视与眼距离要超过2米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