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溪小学寄宿部长聘用和工资津贴发放办法提要:寄宿部长津贴原则上高于班主任津贴,计算办法暂定为:100+M,其中M=(寄宿生人数—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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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寄宿部长由校长聘请正式教师担任,一般兼职主要行政成员,一学年度一聘。
2、寄宿部长一般需在小学部担任不少于校长工作量的课时。
3、寄宿部长享受国发的平均绩效工资、超工作量津贴和行政值日补助。
4、寄宿部长津贴原则上高于班主任津贴,计算办法暂定为:100+M,其中M=(寄宿生人数—30)×2.
5、寄宿部长每月设定40元电话费补助。一个学期按6个月算。
6、寄宿部长设立学期部长目标奖:安全奖300元,效益奖300元,视情况由行政会考查决定,在期末发放。
7、参与寄宿部管理的其他行政人员津贴为寄宿部长的比例(第4项)分别为:校长1/2,直接参与管理的1/3,没有直接参与管理的1/4.
8、寄宿部班主任、早晚辅导老师由寄宿部长聘请,其津贴由寄宿部长制定,报行政会批准。
9、除第2项由学校列支,其他各项由寄宿部列支。
10、寄宿部长工作出现重大失误或者和预期效益差距较大,校长可以在其聘期中解聘。
11、本办法从20**年春季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