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校级优秀教师评选奖励办法提要:学科教师教学质量高,教学质量超过年级平均,联考超过校平均,抽测超过区平均;艺体综合学科教师辅导学生竞赛有区以上成果
来 自物业管理 资料下载小学校级优秀教师评选奖励办法
一、评选条件
1、师德高尚,严格执行“三要八不准”,没有违反教育教学规定的行为与有效投诉,没有安全责任事故。
2、严格遵守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学校各项活动无缺席,无迟到早退;病假超过半个月、事假超过三天的教师不参加评选先进。
3、树正气,讲奉献,时时处处维护学校利益,服务学生发展与学校发展,服从分工,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团队合作意识强。党员、骨干教师能较好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4、学校及部门组织的活动均能积极参加,并按照要求认真完成。学期中有公开课、中青年教师有论文获奖等区以上教育教学成果,老年教师有校级以上成果,成果明显者优先。
5、学科教师教学质量高,教学质量超过年级平均,联考超过校平均,抽测超过区平均;艺体综合学科教师辅导学生竞赛有区以上成果。
二、评选办法
1、教师对照评比办法,自主申报,于08年1月23日前填写表格报年级主任。
2、年级主任、助理与年级教师代表根据条件初评后,报校长室,数额不限。
3、校长室召集相关部门与教师代表集中评议,按照工作表现、实绩大小,按照在岗教师20%比例择优确定优秀人选。
3、初评结果反馈与公示。通过适当的途径、适当范围听取学生、家长及同事意见。
4、校务会议研究确定表彰名单。
5、获得校级优秀教师称号,颁发证书,给予100元奖励,并作为教师岗位竞聘优先聘任依据之一。
6、年级组优秀教师比例纳入年级组考核。
校长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