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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员工应聘、解聘程序

[类别:人事管理] [更新:05-02 11:19:51] [浏览:6374 次]

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员工应聘、解聘程序提要:由楼长带领到中心保管员处领取工作服、胸徽,最后由办公室负责统一安排住处并交纳公物押金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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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员工应聘、解聘程序

  一、员工聘用工作由中心主任负责。

  二、员工由用工部门负责人考察、试用,报经中心主任审批,聘用前必须填写《临时用工登记表》,经培训合格后,与中心签定用工协议书。方能上岗,并同时出示本人身份证及济南市暂住证、务工证。

  三、由楼长带领到中心保管员处领取工作服、胸徽,最后由办公室负责统一安排住处并交纳公物押金100元。

  四、由楼长负责交待、安排工作事宜并负责新员工的培训工作。

  五、员工主动离岗应提前15天告知楼长,由楼长于当天上报至中心,否则,本人押金将扣10—150元。中心辞退员工也应明确通知其离岗时间。

  六、员工离岗时应退还的物品:

  1.清扫工具包括拖把、扫帚、铁簸萁、塑料桶、雨靴、塑料水管等。

  2.工作服、胸徽、军大衣。

  3.宿舍、值班室、楼门等处钥匙,以上物品由楼长负责查收。

  4.维修工具由维修班长负责查收。

  以上物品如有破损、丢失,必须照价赔偿。

  七、员工物品退还完毕后,由楼长通知中心办公室,由中心办公室专人负责结清其应发工资(同时扣除退还物品时应赔偿的金额),

  八、中心办公室通知中心主任其离岗手续经办完毕。

  九、员工在办理离岗手续后,当日必须离开原住处,不得以任何理由继续逗留、住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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