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项目办政务公开制度提要:根据项目的内容,便于群众监督,选择和确定公开的方式,主要采取上墙公开的形式。工作制度常年公开,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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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和宗旨
为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改善机关工作作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规范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保证“两个唯一”战略全面实施,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努力促进社会和谐,特制定项目办政务公开制度。
二、实行公开的项目
1、县项目办领导职责及人员分工;
2、县项目办《文明用语》;
3、县项目办《服务忌语》;
4、县项目办《服务承诺书》;
5、项目工程报表编制、项目工程建设绩效考核、重点项目工程奖励考验验收、金融信贷工作考核等四项制度;
6、其它需要公开的项目。
三、公开的形式和时间
根据项目的内容,便于群众监督,选择和确定公开的方式,主要采取上墙公开的形式。工作制度常年公开,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临时性工作及时公开(查询电话:0731-889800659)。
四、组织实施
1、由主任喻强辉任组长,副主任李命文任副组长,潘海军具体负责督促实施;
2、政务公开制度实施情况列入各科、室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和干职工年度考核;
3、从县纪检、监察、组织部门聘请政务公开监督员。
五、办事纪律
经办人员必须熟悉本职业务、忠于职守,热情接待,主动服务;要严格按程序办事,按权限办事,按时间要求办事,严禁利用工作之便索、拿、卡、要,严禁违反有关规定和制度,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调离工作岗位或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