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人民医院关于专业技术人员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提要:医院以下列标准划分期刊级别:按照浙江省卫生厅高级卫生资格目录杂志的文件划分为一级、二级杂志执行,未入名单的作为三级杂志
来源于www.liushuye.com第五人民医院关于专业技术人员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
1.向各类杂志、学术会议或参加有关征文活动的论文由医院统一管理。
2.论文内容必须与本人专业对口,投稿前需经相关职能科室办理登记和加盖公章手续,由本人负责投寄。医院不受理由个人直接处理的论文。
3.论文需交纳版面费的,一律先由本人垫付,待论文发表后持相关杂志到职能科室办理登记、报销及奖励等有关手续,同时交论文单印本一份存档。
4.医院以下列标准划分期刊级别:按照浙江省卫生厅高级卫生资格目录杂志的文件划分为一级、二级杂志执行,未入名单的作为三级杂志。其中,《临床精神医学》、《四川精神卫生》、《山东精神医学》、《国际精神病学》等杂志参照二级杂志执行,(职称晋升论文按人事部门规定要求)。
5.医院对每篇论文的版面费按下列标准规定予以报销:
(1)"论着"目次:一级和二级期刊每篇按实报销,三级期刊每篇限报300元。
(2)除"论着"外的其它目次:一级期刊及二级期刊的综述每篇按实报销;二级期刊、三级期刊每篇分别限报300元、200元;500字以下的个案报道和其它小短文,中华系列期刊上发表的每篇按实报销,其它一律每篇限报100元。
(3)论文被"增刊"、"专辑"、"特辑"等录用,每篇限报100元以内。
(4)凡被《科学引文索引》(SCI)及国外相关杂志收录的学术论文,版面费全额报销。
6.对在下列期刊相应目次发表的论文,奖励如下:
(1)凡在《新英格兰医学杂志》(New England Jounral OF Medicine)、《自然》(Nature)、《科学》(Science)和《细胞》(Cell)杂志上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的研究论文,每篇奖励10万元,并推荐为对医院有特殊贡献者。
(2)被《科学引文索引》(SCI)收录的学术论文,凡影响因子(IF)<1.0者,每篇论文奖励6000元;1≤(IF)<2.0者,每篇论文奖励8000元;2≤(IF)<3.0者,每篇论文奖励12000元;3≤(IF)<5.0者,每篇论文奖励20000元;5≤(IF)<7.0者,每篇论文奖励30000元;7≤(IF)者,每篇论文奖励50000元。
(3)以上论文的奖励金额不包括上级卫生主管部门对论文的奖励。
(4)在特定的中华系列期刊(见附件)上发表的论文:"论着"目次奖励6000元,除"论着"外的其它目次奖励3000元,500字以下的个案报道和其它小短文奖励500元。
(5)其它一级医学期刊发表的论着奖励500元,除"论着"外的其它目次奖励200元,500字以下的个案报道和其它小短文奖励100元。
(6)二级期刊上发表的论着,奖励200元。
7.同一论文可参加一次学术会议,医院负担一次版面费并奖励一次。凡主要内容相同,不论作者、题目、篇幅是否相同,一律视同一论文对待。
8.本规定未尽事宜,由院学术委员会讨论决定。
附:
中华系列医学期刊名录
《中华精神科杂志》、《中华神经科杂志》、《中华内科杂志》、《中华心血管病杂志》、《中华老年医学杂志》、《中华风湿病杂志》、《中华外科杂志》、《中华肝胆外科杂志》、《中华胸心血管外科杂志》、《中华骨科杂志》、《中华神经外科杂志》、《中华超声影像学杂志》、《中华医学检验杂志》、《中华放射学杂志》、《中华麻醉学杂志》、《中华医院管理杂志》、《中华护理杂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