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人民医院突发事件处理预案提要:主要职责:及时准确地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突发事件,提出预防控制和应急处理的对策措施,在上级政府和主管部门的统一领导下
自 www.liushuye.com第五人民医院突发事件处理预案
为有效应对处置突发事件,保障人民生命健康和医院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适用范围是任何个人、团体或部门报告或告知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相关疫情,重大的医疗纠纷和事故,重大的治安、消防和生产安全问题,环境事故、自然灾害和其他突发事件。
(一)医院突发事件处理领导小组组成与职责
1、医院建立突发事件处理领导小组,由院领导分别担任组长和副组长,小组成员由各职能科室负责人组成。
2、主要职责:及时准确地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突发事件,提出预防控制和应急处理的对策措施,在上级政府和主管部门的统一领导下,组织指挥医疗救护和防病、接待和处置、现场抢修和抢救、环境保护、平息和解决事态;负责本院技术力量、救护人员和安全保卫人员的统一调配,保证突发事件处置工作高效、有序进行。
(二)突发事件处理专家指导组
医院成立突发事件处理专家指导组,由业务副院长担任组长,医务科、护理部和门诊部负责人担任副组长,防保科负责人、各内、外科专家及医技部门负责人作组员。
主要职责是: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纠纷和事故,重大生产安全问题和环境事故的医疗救护等相关工作的技术指导、咨询,受领导小组委派直接参加现场救护和防病工作。
(三)临时现场指挥部
各类突发事件一旦发生后,医院应在上级政府和主管部门领导下,根据实际情况建立院分管领导、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事发地的科室负责人和相关专家组成的临时现场指挥部,开展医疗救护、抢救抢险,保护生命财产环境安全和其他事项的处理处置工作,必要时要提请上级政府和主管部门派领导和专家直接参与临时现场指挥的工作。
(四)现场应急处置小组
成立由院有关职能部门、医疗救护、医技检测检查、后勤保障人员、安全保卫人员组成的应急救援工作队和预备队,在领导小组和临时现场指挥部的指导下,负责现场处置工作。根据实际需要,应急处置工作组可分为现场医疗救护小组、现场处置应急小组、后勤保障小组、安全保卫小组等。
后勤保障部门要及时组织调用车辆、抢救仪器和抢救物资。
(五)报告与响应
1、报告责任人与报告程序
(1)报告责任人
凡本院执行职务的医疗人员、防保人员、院感管理人员、值勤室工作人员、生产岗位人员和管理人员为责任报告人。
(2)报告程序
责任报告人发现突发事件的可疑或客观现象时,要以较快方式向所辖职能部门、行政值班人员报告。
各职能部门、值班人员接到报告后,要对报告内容进行初步审核,情况基本确实时,应立即在第一时间内向分管院领导报告。
分管院领导在接到相应报告后,经初步审核,立即向院长报告,同时根据《重要情况报告制度》,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根据现场调查和采取措施情况,相关职能部门应及时做出进程报告,如情况紧急或严重,应按上级指示,增加进程报告次数。
突发事件处理结束1周内,各职能部门要做出结案报告,报分管院领导。
2、响应责任部门与时限
(1)响应责任部门
各职能科室是处理突发事件的责任部门,根据院突发事件处理领导小组指示成立的临时指挥部是现场处置的第一责任人,各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小组是实施现场处置工作的具体执行人。
(2)响应时限
职能科室在接到突发事件可疑和客观现象的报告后,必须在10分钟内赶到现场察看和调查,20分钟内作出初步结论并报告分管院领导;确立的突发事件,分管领导和相应责任部门必须按照院突发事件处理领导小组的意见在最短时间内成立临时现场指挥部,组织应急处置工作组(或各相关工作小组),迅速赶到现场,开展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同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3、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指导和管理
根据不同类别、不同性质的突发事件,其应急处理的指导和管理分别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传染病防治法》、《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治安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以及《公安部卫生部通告维护医疗机构正常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就医安全》等法律法规执行。
(六)其他
本预案适用于医院各类突发事件的处理,各有关职能科室可以根据科室实际,细化本部门负责的突发事件具体处理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