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教师考勤制度提要:原则上不准事假,情况特殊者,三天以内由校长批准,三至七天的假由学区批准,七天以上由教育局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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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考勤实行签到制。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按照学校规章制度认真考勤,认真记录。
2、由值周领导考勤,教师必须按规定时间到办公室当面签到。
3、探亲、节育、产假、婚丧假等,按上级规定条文执行。
4、病假需持医院证明,按病假给予考勤。
5、原则上不准事假,情况特殊者,三天以内由校长批准,三至七天的假由学区批准,七天以上由教育局批准。
6、寒、暑假未按规定时间返校的,按旷工处理。
7、凡学区、学校请的病、事假必须持假条填在签到册上。
8、事假、病假、旷工、迟到、早退者均按有关规定给予扣发出勤奖或工资。
9、教导处将出勤情况,按月进行统计,月底兑现奖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