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医院创建“平安医院”考核标准提要:警卫室到位并发挥作用,内部治安秩序稳定,无侵害医务人员、患者人身、财务安全及扰乱医疗办公秩序重大事件发生
源 自管理资料区人民医院创建“平安医院”考核标准
1、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院科两级签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消防安全责任书。
2、保卫组织机构健全,日常安全检查落实有记录,有应对突发事件预案,定期检查有记录。
3、警卫室到位并发挥作用,内部治安秩序稳定,无侵害医务人员、患者人身、财务安全及扰乱医疗办公秩序重大事件发生。
4、消防、技防设施齐备有效,无重大安全隐患,日常维护、教育、培训工作落实。
5、无非法医疗广告、无超范围职业、无一级医疗事故。
6、有完善的医疗事故、纠纷处理部门和等记、原因分析、赔付情况和责任追究制度。
7、有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组织,有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制度,有演练记录。
8、党政领导坚持执行信访工作“三亲自”制度,按期办结率100%。
9、全年重复上访量不超来访总量8%;个人越级上访量不超10%。
以上9点要求,相关科室人员要全面掌握认真执行,全院职工要求熟知9条内容,作为创建“平安医院”考核标准与医德医风考核同事进行,未执行标准科室和个人予以罚款100-200元科室扣分,所扣分数与科室奖金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