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有限公司职员职务行为准则提要:职员违反本准则可能导致公司与之解除劳动合同。职员违反本准则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公司将依法追索经济赔偿
更 多 精品法规集团有限公司职员职务行为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通过制定本制度可以尊重职员的正当权益,通过本准则界定公司利益与职员个人利益,避免二者发生冲突。
第二条职员违反本准则可能导致公司与之解除劳动合同。职员违反本准则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公司将依法追索经济赔偿。职员行为涉嫌刑事犯罪,公司将报告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章细则
第三条职务权责
1经营活动
(1)职员应守法、诚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任何私人理由都不应成为其职务行为的动机。
(2)维护公司利益是职员的义务。职员不得从事、参与、支持、纵容对公司有现实或潜在危害的行为。发现公司利益受到损害,职员应向公司汇报,不得拖延或隐瞒。
(3)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职员不得超越本职业务和职权范围从事经营活动。
(4)除本职日常业务外,未经公司授权或批准,职员不得从事下列活动:
A、以公司名义进行考察、谈判、签约、招投标、竞拍等;
B、以公司名义提供担保、证明;
C、以公司名义对新闻媒介发表意见、消息;
D、代表公司出席公众活动。
(5)职员须严格执行公司颁布的各项制度。职员认为公司制度明显不适用,应及时向上司或制定和解释该制度的部门反映。公司鼓励职员就工作充分发表意见或提出合理化建议。
(6)遵循管理流程接受上司的领导是职员的职责。职员应服从上司的指示。职员如认为上司的指示有违法律及商业道德,或危害公司利益,有权越级汇报。
(7)遇到工作职责交叉或模糊的事项,公司鼓励勇于承担责任和以公司利益为重的行为,倡导主动积极地行动,推动工作完成。在工作紧急和重要的情况下,职员不得以分工不明为由推诿。
(8)严禁职员超出公司授权范围或业务指引的要求,对客户和业务关联单位做出书面或口头承诺。在公司内部,职员应实事求是地对工作做出承诺,并努力兑现。
(9)职员有贪污、受贿或作假欺骗公司的行为,无论给公司造成损失与否,公司均可无条件与之解除劳动合同。
2资源使用
(1)职员未经批准,不得将公司资产赠与、转让、出租、出借、抵押给其它单位或者个人。
(2)职员对公司的办公设备、交通工具、通讯及网络系统或其它资产,不得违反使用规定,做任何不适当的用途。
(3)公司的一切书面和电子教材、培训资料等,均有知识产权,职员未经授权,不得对外传播。
(4)职员因职务取得的商业和技术信息、发明创造和研究成果等,权益归公司所有。
(5)职员对任何公司财产,包括配备给个人使用的办公桌、保险柜、橱柜,乃至储存在公司设备内的电子资料,不具有隐私权。公司有权进行检查和调配。
3保密义务
(1)公司一切未经公开披露的业务信息、财务资料、人事信息、招投标资料、合同文件、客户资料、调研和统计信息、技术文件(含设计方案等)、企划营销方案、管理文件、会议内容等,均属企业秘密,职员有保守该秘密的义务。当不确定某些具体内容是否为企业秘密时,应由公司鉴定其性质。
(2)职员薪酬属于个人隐私,任何职员不得公开或私下询问、议论。掌握此信息的职员,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
(3)职员接受外部邀请进行演讲、交流或授课,应事先经上司批准,并就可能涉及的有关公司业务的重要内容征求上司意见。
(4)职员应对各种工作密码保密,不对外提供和泄露。严禁盗用他人密码。
第三条内外交往
1职员须谨慎处理内外部的各种宴请和交际应酬活动。应谢绝参加的活动包括:
(1)施工单位、材料供应商和投标单位的宴请和娱乐活动;
(2)设有彩头的牌局或其它具有赌博性质的活动;
(3)涉及违法及不良行为的活动。
2公司对外的交际应酬活动,应本着礼貌大方、简朴务实的原则,不应铺张浪费。公司内部的接待工作,应务实简朴。职员在安排交际活动时须考虑以下重要因素:
(1)是否属于工作需要;
(2)费用、频率和时机是否恰当;
(3)消费项目是否合法。
3公司对外部单位或个人支付佣金、回扣、酬金,或提供招待、馈赠等,应坚持下列原则:
(1)不违反相关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