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人事政策之员工休假提要:凡在本酒店连续服务满1年的员工均可享受有薪年假。有薪年假以工作日为计算单位。年假天数根据酒店有关政策而定,具体规定如下
源 自物业论文酒店人事政策之员工休假
A. 公休
1. 酒店实行单休制,即每周休息1天,超过的1天以工作补贴的方式在每月工资中发放,作为对员工的补偿。
2. 因酒店工作的特殊性,大多数岗位会存在轮休、半休现象。
B. 法定假期
所有酒店合同制员工每年均可享受十天的法定有薪假日:
1.元旦( 1月1日)一天;
2. 春节(正月初一、初二、初三)三天;
3. 国际劳动节(5月1日、2日、3日)三天;
C. 年假
1.凡在本酒店连续服务满1年的员工均可享受有薪年假。有薪年假以工作日为计算单位。年假天数根据酒店有关政策而定,具体规定如下:
7-9级员工 5 天
4-6级员工 7 天
3级员工 9 天
1-2级员工 10 天
外聘管理人员 根据合同约定执行
2.员工如需申请年假,则根据部门情况提前7天填写《休假申请表》,报部门经理、人力资源部、总经理批准。年假须在应休日起十二个月内使用完毕,不得累计使用,不可折算为工资发放。如因工作需要确实无法安排休假的,经总经理批准后,可把年假挪后使用,但必须在下一个合同的前三个月使用完毕,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3. 部门主管有责任在不影响酒店正常运营和满足员工个人要求的双重前提下安排员工休假。
4. 当员工辞职时,年假可用来冲抵部分通知期,但需事先得到部门主管和人力资源部的同意。同时年假可用来冲抵部分病假。年休假期间,员工的工资及津贴照常发放。
D. 病假
在酒店工作满1年的员工每一年可以获准享受2天的全薪病假,只能在当年使用,期间工资和津贴照发。如果一年内累计病假超过2天,则根据国家及酒店的有关规定扣减。未使用的有薪病假不予支付现金或累加到下一个工作年度,不得在离职时冲抵。
2. 员工当日若不能到酒店上班,应在排定班次前通知其主管,以便主管安排他人顶替。本部门如当时没有人接听电话,可通知值班经理。门诊病假证明须在医生开具病假单的起始日二十四小时之内经酒店医务室确认后交至部门经理处。因病情严重无法及时将假条交至部门,员工也应委托他人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完成请假手续。急诊病假证明应在生病即日起的四十八小时内按照酒店有关规定完成请假手续。所有病假证明以酒店医务室医生审核为准。未按上述规定交病假证明的将被视为无故旷工。
3. 员工休病假需填写《休假申请单》,报部门经理、人力资源部审批,并由人力资源部存档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