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器公司员工培训制度提要:员工回国后,应返回大中公司继续服务。外派时间半个月至一个月的,在原劳动合同有效期的基础上附加一年合同期
来自 行政电器公司员工培训制度
1 岗前培训与岗中培训
1.1 目的
I 增强员工对大中工的认识和了解。
II 排除员工中不适合大中文化的风气。
III 统一思想和价值观,增强员工的凝聚力和归属感。
IIII 考核量化,唯才是举,适时提拔。
1.2 方式
岗前培训、职能培训、职务培训
岗前培训针对入职的新员工,时间不少于1天,成绩计入入职表现,作为考核的依据之一。
岗中培训、职能培训、职务培训,每半年组织一次,时间不少于16小时,成绩计入个人考绩,做为晋升的考核依据。
2 关于公派人员出国(包括香港和澳门)考察的培训管理办法。
2.1 公派员工在国外,时间不超过半个月的,当月工资、奖金照发,时间超过半个月,不享受本月工资和奖金。
2.2 出国期间,员工的社会保险等费用均由公司负担。
2.3 出国期间,员工不得以任何形式接受其他单位或个人的聘用。
2.4 员工回国后,应返回大中公司继续服务。外派时间半个月至一个月的,在原劳动合同有效期的基础上附加一年合同期,外派时间一个月以上的,在原劳动合同有效期的基础上附加两年合同期。同时根据职位附加一定数额的保证金。
2.5 公派员工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要求调离本公司的,必须负责赔偿公司公派期间的所有费用(包括发放的工资、奖金,各种商业保险费用和公派期间发生的所有公费)。
3 考核制度
3.1 岗前培训考核
I 熟悉《员工手册》的具体内容。
II 了解公司的概况及发展史。
III 清楚地了解本岗位的责任;工作内容、工作流程、考核的标准;本岗位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IV 试用期结束前,由所在部门或分店领导监督、考察,并出具考察报告,由人力资源部统一组织考试,将结果报总经理。
IIV 综合考核合格者发上岗证,不合格者延长试用期。
IIIV部门或分店经理未按上述内容和要求对员工进行考核的,将受到严重警告或更严厉的处分。
3.2 职能培训
为了能够充分了解到人员工作的基本情况(包括对《员工手册》内容的了解和掌握、基本技能和技巧的掌握等),来提高销售业绩和服务质量。
I 职能培训每3个月举行一次,不少于8课时;
II 职能培训的考核要求,对本岗位的基本职责流程有一个比较充分的认识,并要求每个人都能够做到随问随答。
III 考核的成绩将存如档案,并做为日后晋升的依据。
3.3 职务培训
职务培训即常说的升职培训,在参加职务培训前,人力资源部必须了解其以下内容:对现职务的了解程度;专业知识和技术掌握的情况;对《员工手册》的执行情况;上级和下级对其的反映情况和浅能的评估。
I 职务培训每3个月举行一次。考核成绩存入档案,考评成绩将作为晋升的依据。
II 表现良好,由主管领导推荐,方能参加职务培训。
III 根据考核的成绩,决定是否能够晋升,或者任原职位。